抓“位子”抓“舆论”抓“盘子”抓“路子”抓“质量”
中国水利报:山东汶上县“五抓并举”搞普查

  山东省汶上县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保证人员经费,强化业务培训,科学组织实施,为保质保量完成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目前,该县台账建设工作已完成,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回访、督导和检查,清查登记工作沿着良性轨道有序推进。在水利普查工作中,汶上县做到“五抓并举”。

  抓“位子”,加强组织领导。该县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由水利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便于开展工作,普查办设立综合协调、普查技术、宣传保障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水利普查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数据审核和成果上报等工作。普查办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制度等,将水利普查的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同时,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普查时间进度、总体技术路线等内容制成图板上墙,使水利普查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此基础上,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对水利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与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水利普查工作快速启动。

  抓“舆论”,搞好宣传发动。汶上县多角度、多渠道地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水利普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对第一次水利普查启动仪式、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普查指导员培训开班仪式、清查登记阶段启动仪式及培训进行全方位报道;县领导就水利普查工作发表电视讲话;县普查办通过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播放水利普查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水利普查工作深入人心,为各项水利普查任务的落实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抓“盘子”,保证人员经费。按照“精简、高效、便捷”的原则,配备水利普查队伍。县普查办从水利局抽调17名精干专业技术人员,专职从事水利普查工作,并实行集中办公,全力指导普查工作。各乡镇均从本单位农业办公室选取4名技术人员作为乡镇级普查指导员,从本辖区每个行政村选取1名条件较好的村民作为村级普查员,使全县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达到了626名;严格经费落实,切实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在先期拨付10万元启动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再次拨付资金50万元。同时将年度经费分别列入当年政府财政预算,其中2011年列支100万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及雇工补助等。

  抓“路子”,强化业务培训。按照国家和省、市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总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水利普查总体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普查对象,界定了普查范围,细化了工作流程,落实了分工责任。同时,县里还制定了普查数据处理实施方案、清查对象工作细则,使普查工作有章可循。为确保普查工作正规有序推进,加大了业务培训力度,按照水利普查工作节点要求,分期分批完成了全县水利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基本知识培训方面,涉及组织纪律、政策法规、普查指导员职责等;专业知识培训方面,包括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普查、灌区专项普查、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地下取水井专项普查、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等。在专业培训中,考虑到乡村普查员的实际情况,为做到浅显易懂、易于掌握,县普查办自行编纂整理了《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汶上县培训材料》,由参加过省级水利普查专业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授课。通过培训,水利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掌握了水利普查工作的基本要求、政策标准、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基本具备适应水利普查工作的业务技能。

  抓“质量”,科学组织实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把质量控制措施贯穿水利普查全过程,落实到清查登记工作的每个环节。按统一时间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严格控制关键节点和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一是准确建设台账。县普查办实行台账建设月报制度,各乡镇水利普查机构于每月5日前将本乡镇所属企业、灌区上月完成的取用水量台账表加盖乡镇水利普查办(或乡镇政府)公章并由乡镇普查办主任签字后,上报县水利普查办。县普查办每月对其台账记录、填写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核实确认,以保证整个台账建设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二是认真清查登记。在清查阶段,县普查办认真组织对水利工程、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灌区、地下取水井等清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对乡镇填报的表格,逐一认真指导、审核把关,确保按规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清查阶段任务,清查登记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已有10个乡镇完成了清查表的填报工作。三是严格进度管理。严格按照清查登记阶段工作的进度安排,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更为具体、更为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超前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和衔接,同时加强进度管理、检查和考核,保证清查登记各项工作按时启动、有序进行、如期完成。四是加大督导力度。县普查办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定期对清查登记各项主要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督导,提出明确的督导情况通报和整改意见,全面掌握普查工作进展和质量。五是狠抓质量控制。县普查办对普查质量进行全程控制、全员质量控制和逐级分类质量控制,确保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落实了“工作周报制”“定期例会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构建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管理机制,确保了清查工作的实效性。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4月7日
作者: 王利庆 何敬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