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黄委:抓好落实稳步推进

2011-04-14

  黄河流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修建了小浪底等一大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防洪控导工程、堤防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黄委直管单位较多,各直管单位水利设施众多。黄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责任大、范围广、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组织协调难度大,是一次综合性、全方位的普查,无现成经验可循,不仅普查内容广泛,而且普查指标多样、关系复杂,普查方式全面。正值黄委水利普查进入清查登记阶段的关键时刻,黄委科学组织,精细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水利普查清查登记视频启动会精神

  自2010年3月至今,黄委水利普查办公室及委属各单位按照水利普查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强化工作进度和质量控制,顺利完成了清查登记工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水利普查组织均已成立并具备了办公条件,普查经费基本落实,各级实施方案已层层细化,完成了水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组建和第一阶段普查培训,台账建设超前部署,积极开展了普查宣传,全面完成了流域试点工作任务和前期准备阶段流域省区督导检查任务。

  按照水利普查总体进度安排,黄委完成机构建立、专职人员到位、经费落实、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县级培训以及各级数据处理的软硬件环境准备等工作,目前正全面开展清查登记工作。

  在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视频启动会后,黄委水利普查办公室及委属各单位按照要求,再检查,再部署,切实做好清查登记前期准备各项工作:加强水利普查组织建设,强化水利普查3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水利普查工组责任机制和工作制度,通过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水利普查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的全面实施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国务院对水利普查的总体部署,2011年年底全面完成清查登记阶段的各项工作,着重抓好普查对象清查、普查对象的数据采集两项核心任务:

  一是编制普查对象初始名录底册,完成所有普查对象清查,全面摸清各类普查对象的总体规模、填表单位和地理位置,确定各类普查对象的调查方式。只有对象清查不重不漏,切实做好实地复合和验证,才能确保普查后续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开展清查登记工作,在基层建立起完善的普查对象名录和取用水台账,对规范和加强常规水利统计,提高黄委水利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二是国务院明确要求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普查数据获取工作基本要在今年完成。要查访每一普查对象填报单位,内外业相结合查勘每一普查对象,登记好每一个指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只有今年全面完成普查静态数据和台账数据的获取,才能确保2012年普查填表上报和成果发布工作的顺利开展。

  明确下一阶段水利普查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根据2011年水利普查工作安排,1~3月份完成对象清查准备工作,4月份全面开展清查登记工作,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对象清查工作,7月底前要完成对象名录库建设,12月底前要完成绝大部分普查数据采集与预处理。在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的情况下,黄委切实提高对完成清查登记工作紧迫感的认识,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各项工作按时按点、保质保效落实到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黄委按照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本系统水利普查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及时了解普查进展情况,检查和监督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清查登记各项工作。委属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周密制订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合理组织调配人员,充实普查工作队伍,加强业务联络和信息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责任机制。黄委已经下文明确了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委属各级水利普查机构的工作任务都已明确,下一步关键是根据文件规定,抓好责任主体的工作落实。一是实行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和职责落实到人、落实到时间节点。二是在水利普查的全过程进一步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工作质量。要围绕获取高质量的普查数据建立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要在整个水利普查工作过程中建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数据采集,采用的数据全面且有可靠的依据,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采用实用、准确的检验方法进行质量检验。

  抓好检查督导。水利普查是全国“一盘棋”,每一个地区的工作状况,每一个环节的进度和质量,都会直接影响水利普查的整体进程和效果。黄委普查办公室加强对委属各单位以及黄河流域(片)省区工作的督导检查,全方位掌握黄河流域(片)水利普查工作的进展和质量,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开展检查督导工作。一方面及时总结交流普查工作经验,开展技术指导,推广典型做法,以点带面,及时解决基层水利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另一方面要求进展滞后的地区和单位按照控制节点要求加快相关工作,实现整体推进,确保水利普查工作的各项部署全面落实。

  开展技术指导。根据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组织制定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加强对委属单位和流域(片)省区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协助开展普查技术培训。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家和技术队伍,深入基层,深入普查一线,切实做好普查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普查方案和细则的内容和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

  做好宣传动员。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了解水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为清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4月7日
作者: 刘湍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