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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厉兵秣马 蓄势而发——写在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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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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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欢快的乐曲声中,随着红色幔布的徐徐揭开,一个以蓝色为主要基调,主体由大气沉稳的水坝剪影和形如蜿蜒流动的河流构成变形“水”字的“水利普查标志”,通过光缆传输到全国各个分会场。这是3月18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视频会议上激动人心的一幕。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利部部长陈雷等领导同志为“水利普查标志”揭牌,标志着清查登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在此次视频会议召开之际,认真梳理2010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至今的水利普查各项工作,对正式转入普查实战阶段、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组建机构配备人员 加强沟通完善机制
组织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前提。2010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后,立即组建完成了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以下称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并从水利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与流域机构等相关部门抽调近40人,成立了5个业务处、2个专项工作组,落实了专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进行专职集中办公。与此同时,及时转发国务院通知,对各地水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的强力推动下,目前,全国各地基本完成了普查机构组建工作。
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是健全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组建后,多次与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测绘局、国家统计局等部门沟通,就需要使用的土地调查、污染源普查、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基础数据的共享利用达成共识。据统计,已整理下发近10万家规模以上经济用水户和近50万家规模以下经济用水户样本的初始名录,近13万家水利单位的初始名录和约8.7万座水库、6351处万亩以上灌区的初始名录。多次与中宣部和财政部协调沟通,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保障了普查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与工作方式》,有力地保障了水利普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开展。
为完善工作机制,国务院水利普查办还组织制定了包括公文与档案、财务与审计、项目管理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制定并与各技术支撑单位签署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廉政责任书》,制定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保密管理办法》,为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和保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为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组建了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临时党支部,在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各项教育和指导。
调研与督导工作也是构成工作机制的重要环节。有的放矢的调研与督导工作,对确保水利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
落实普查经费 加强资金管理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积极与财政部沟通,落实了2010年水利普查经费25821万元,其中,中央使用经费22321万元,补助地方试点经费350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在中央级经费下达晚、要求高的情况下,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既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了普查工作支付进度要求,又保障了资金安全。为明确地方经费编制范围和要求,编制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预算编制指南》,组织起草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将于近期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同时,还协助军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水利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并积极协调财政部落实军队、兵团及补助地方经费。
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的指导和督导下,各级普查办也积极取得当地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努力追加2010年经费,并将2011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切实使经费落实到位,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不少可供借鉴的方法和措施。某些地区在2011年普查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同时,还建立了水利普查工作奖补机制,市级财政将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质量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对边远、贫困地区水利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倾斜。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解决本级水利普查经费的同时,积极督促所属地(市、县)编制经费预算,尽快使经费得到落实。
制订普查方案 明确技术要求
为在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尽快编制出一套符合国情水情、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纲领性、规范性、指导性方案,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组织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在充分调查研究、咨询论证、意见征询、试点检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了相应指标解释及审核要点。目前,《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并得到了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复,已正式印发各地水利普查办公室。各地结合实际,相继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作为工作依据和基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确定,2011年12月31日24时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时点,明确了“先试点、后清查、再全面调查”的运作方式,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在3年内完成本次水利普查全部工作。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还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组织了基层登记台账管理、数据处理上报和空间数据采集处理3个应用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并通过第三方测试和基层人员测评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软件的适用性、稳定性、便捷性、友好性评估,目前软件开发已进入最终完善调试阶段。编印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软硬件配置要求》,完成了中央级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建设,组织开展了普查工作底图的编制,目前已完成近60%的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任务。组织制定了清查登记、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等相关技术和工作细则,对普查工作的各项步骤、各个环节,均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规范和程序规定。同时,充分发挥水利普查专家咨询组作用,通过咨询论证,切实提高了水利普查方案、相关技术规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力保障了水利普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开展普查试点 积累实战经验
2010年4月22日,水利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启动视频会议,决定在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1个地(市)选择56个试点县(市、区)进行普查试点。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组织制定并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任务、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等要求。开发了试点专用软件,编制印发了试点工作底图和名录底册,培训了各级试点人员14000余人。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加强督导工作,先后分14批次对试点地区进行前期督促检查,组织各技术支撑单位对试点地区进行重点蹲点和技术指导,并与部分试点县(市)政府主管领导及发展与改革、财政、统计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和沟通,组织了经济社会用水、灌区、地下水取水井等3个专项调研组开展专项调研。
普查试点工作通过对普查4个阶段20多个环节全过程进行模拟,充分检验了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数据处理流程和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全面验证了数据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保障性,探索了普查组织动员工作机制,为开展全面普查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
开展培训加强督导 加强宣传进入实战
为全面开展普查培训工作,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组织制定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国水利普查培训的内容、组织方式、进度安排等,并依托水利高校和各技术支撑单位,编制了11册普查培训教材和2册培训工具书,制作完成了培训多媒体课件,保证了各级培训的质量规范。据统计,到目前已直接组织师资培训、试点培训、第一阶段国家级综合培训、专业培训、数据处理及空间数据采集培训,以及军队系统培训等共27期,培训9800人次。还下发了《关于加强省级及以下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省级及以下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目前,省级培训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培训7.3万人次。
为有力促进各级水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和全面到位,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在2010年11月4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后,分别组织流域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赴北京、黑龙江、福建、青海、西藏以及青岛、厦门、深圳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在2010年年初对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等工作进行督导的基础上,又重点就普查实施方案编制、普查全面动员部署、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普查培训、普查台账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和督导。目前,正组织各流域机构到省级以下的相关市、县进行督导检查,以确保各级水利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全面完成。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第一年,也是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攻坚之年。在清查登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之际,在中宣部、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联合下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对普查宣传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的基础上,又起草下发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近期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并于3月16日召开了水利普查宣传工作座谈会,交流宣传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宣传工作。目前,全国水利普查标志和普查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已正式向社会公布,为普查正式转入实战阶段营造了舆论氛围,水利普查的宣传高潮即将到来。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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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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