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普查百问(68~85)

  68.取水口普查的范围及规模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河湖取水口指利用取水工程从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上取水,向河道外供水(包括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用水)的取水口门。取水工程包括引水闸(涵)、引水渠道、管道、泵站等。普查范围为江河湖库上的所有取水口。重点普查取水流量0.20m3/s及以上的农业用水取水口和年取水量15万m3及以上其他取水用途取水口。

  69.临时取水口是否在本次普查范围之内?

  答:临时取水口是指没有永久性的固定取水工程和输水渠系,为生产和施工安全、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的危害、为农业抗旱、为维护生态环境等临时取水设置的取水口。沿河通过临时泵、采用塑料软管抽水灌溉的也作为临时取水口,临时取水口不在本次普查范围之内。

  70.山泉取水口是否在本次普查范围之内?

  答:一些地区如西南山区,山泉取水口较多,但取水量较小,考虑到普查工作难度等因素,不列入本次河湖取水口普查范围,但河道范围内的泉水取水口在本次普查范围之内。

  71.塘坝(山平塘)上的取水口是否普查?

  答:塘坝(山平塘)取水量可根据水利工程塘坝普查表中塘坝供水人口和灌溉面积乘以当地定额指标估算,故塘坝取水口不在河湖取水口中调查,但位于河流上塘坝的取水口在本次河湖取水口普查范围之内。

  72.灌排渠系上的取水口是否普查?

  答:本次普查范围为天然河湖上的取水口。灌区内以及引(供)水渠道上的取水口,其取水量已包含在其他天然河湖上的取水口中,故不列入本次河湖取水口普查范围。

  73.取用海水养殖的取水口是否普查?

  答:本次普查范围为天然河湖(含河流上的水库)上的取水口,不包括取用海水的取水口。在河口附近既取用海水又取用淡水的取水口应进行普查,其取水量中应扣除取用的海水量。

  74.咸水湖上的取水口是否普查?

  答:本次普查范围为天然河湖(含河流上的水库)上的取水口,包括咸水湖上的取水口。

  75.平原水库上的取水口是否普查?

  答:本身不产流,完全靠其他水源(如河流、湖泊)补水的平原水库上的取水口,其取水量已包含在其他水源的取水口取水量中,为避免取水量重复,该类取水口不在本次河湖取水口普查范围内。既有自产水,又有其他水源(如河流、湖泊)补水的平原水库上的取水口,在本次河湖取水口普查范围内,但在取水量汇总分析时,应剔除重复水量。

  76.存在复杂引调水关系的河流、湖泊及水库上的取水口如何普查?

  答:有些河流、水库、湖泊存在相互间复杂的引调水关系,对该类河流、湖泊及水库上的取水口,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该类取水口应全部普查,在进行汇总时,应分析相互间调水关系,扣除重复的取水量,以获取河流、湖泊的实际取水量。

  77.地下水截潜工程或截渗沟上的取水口,是否列入河湖取水口普查范围?

  答:河流上的地下水截潜工程或截渗沟上的取水口在本次河湖取水口普查范围之内。地下水截潜工程是在一些季节性河流的河床下修筑不透水潜坝,使地下水壅高后引取水的工程。

  78.水电站的发电用水是否作为取水口进行普查?

  答:本次普查向河道外供水的河湖取水口,发电用水回归河道的水电站取水口不在本次普查范围之内,但发电用水向河道外供水的水电站(如灌区渠首水电站)取水口在本次普查范围之内。

  79.跨界水库上的取水口如何组织填报?

  答:河湖取水口为点状工程,由取水口中心所在的县级普查机构组织清查,并组织取水口管理单位填报普查表。

  80.规模以上取水口是否都要建立台账?

  答:不是所有规模以上取水口都要建立台账。规模以上的非农业取水口需建立取水量台账;农业取水口中仅对万亩以上灌区的河湖取水口建立取水量台账。

  81.哪些取水口需要建立台账,如何建立取水量台账?

  答:万亩以上灌区的河湖取水口和年取水量15万m3及以上非农业用途的河湖取水口需要建立取水量台账,逐月记录数据。万亩以上灌区的河湖取水口应与经济社会用水普查的灌区取用水台账结合建立。

  82.如何采用浮标测流法测明渠流量?

  答:浮标测流法是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选择较为顺直的渠道,在上游的某一位置放置漂浮物(如纸片、塑料水瓶等),并记录到达下游某一位置的时间,根据两个位置的距离,可以算出水流的流速,重复几次,计算平均值,并乘以流速系数后,作为断面平均流速。断面平均流速乘以过水断面面积即为明渠流量。

  83.水库有多个取水口,如何填报取水口普查表?

  答:若水库有多个取水口,各个取水口分别填报普查表。

  84.独流入海且规模以下河流上的取水口,如何填报取水水源?

  答:独流入海且规模以下河流(流域面积50km2以下),由于不在本次河湖基本情况普查范围之内,故没有统一编码,该类河流上的取水口,其水源类型为河流,河流名称填报当地习惯河名,不填写河流编码。

  85.湖泊上的取水口,如何填报取水水源?

  答:湖泊上的取水口,其水源类型为湖泊。填写所在的湖泊名称及编码,按本次河湖基本情况普查的河湖名录中的湖泊名称及编码填写。如湖泊常年水面面积小于1km2,不在本次普查的河湖名录中,仅填写湖泊名称,不填写编码。湖泊上的取水口,当湖泊位于河流上时,还需填写所在河流的名称及编码,按本次河湖基本情况普查的河湖名录中的河流名称及编码填写;如所在河流流域面积小于50km2,未在本次普查的河湖名录上时,则河流名称及编码填写该河流所汇入的具有编码的上一级河流的名称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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