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普查百问(68~71)

  68.如何进行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普查?

  答: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普查,采取内业提取数据、外业实地调查复核的方法。全国利用1∶5万DEM、DLG、DOM数据和分辨率为2.5m、20m的影像数据,分析提取河流、湖泊的基本特征等水系参数,提出河湖清查图、河湖特征清查表。各流域和各省级普查机构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内业分析,结合野外实地复核等方式,组织对河湖清查图和特征清查表进行核对并填报,同时填报水文站水位站、实测和调查最大洪水普查表,并逐级上报汇总,形成河湖基本特征、河流水系特征及湖泊的形态特征成果。

  河湖基本情况普查包含内业提取、清查核对、普查汇总等环节,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交互合作方式普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负责河湖名录及水系特征指标的内业提取、河湖编码、流域分区图件制作;流域普查机构侧重跨国和跨省河湖普查的组织实施;省级普查机构侧重跨县、县界内和流域普查机构指定的河流湖泊普查的组织实施。地级和县级普查机构主要配合流域和省级普查机构完成河流湖泊对象及特征指标的清查核对。

  69.如何进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

  答: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主要包含清查登记、普查表填报、汇总协调等环节。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查勘、遥感影像解译等方法,按照“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和建档,编制普查对象名录,确定普查表的填报单位,对规模以上的普查对象详细调查,逐项填报普查表;规模以下的普查对象简单调查。逐级进行审核、汇总、协调、上报,建立普查成果信息数据库和普查成果图表库。

  70.如何进行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

  答:按照“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对灌区和用水单位进行清查摸底,建立取用水户名录,确定规模以上用水大户和规模以下典型用水户名录。采取规模以上用水大户逐个调查与规模以下用水户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析计算不同用水行业的用水指标。对灌区和供水企业进行详细调查,根据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主要指标,采取“供用结合”的方式,推算流域和区域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业和工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用水及河道外生态用水状况,逐级进行审核、汇总和协调平衡分析。

  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主要包含用水户清查、调查对象确定、台账建设、调查表填报、用水量分析、成果合理性分析等环节。

  71.如何进行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答:对土壤侵蚀普查,通过基础资料分析、DLG信息提取、遥感和野外调查等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获取气象、土壤、地形、植被、土地利用、水土保持措施等主要侵蚀影响因子,利用侵蚀模型定量评价侵蚀强度,综合分析水蚀、风蚀、冻融侵蚀的分布、面积与强度。

  对侵蚀沟道普查,利用遥感影像与DLG提取侵蚀沟道基本信息,通过野外调查进行复核、完善,逐级审核、汇总和平衡,得到侵蚀沟道的面积、数量与分布。

  对水土保持措施普查,通过对各种基础资料的综合分析、论证和野外调查,逐级审查、平衡,得到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面积、数量与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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