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普查百问(59~64)

  59.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如何选聘的?

  答: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原则上由熟悉当地情况的专业或公职人员担任,可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协商调用工作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也可根据水利普查工作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优先招聘参加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社会人员。

  选聘工作程序如下:

  (1)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可商有关单位,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初步人选;也可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方式,确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初步人选。

  (2)初步人选需由县级水利普查机构报上一级水利普查机构审核,经培训合格后,由县级水利普查机构聘用并颁发工作证件。普查指导员选聘应在普查员选聘之前完成。

  (3)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完成后,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应将受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名单报上一级水利普查机构备案。

  60.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有哪些职责?

  答: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责如下:

  (1)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如果普查对象(直接)管理单位或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等不配合普查工作,应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水利普查机构,由水利普查机构移交统计执法人员处理。

  (2)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水利普查知识,掌握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获取、普查表填报、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等各种水利普查工作技能。

  (3)要做好宣传工作,向普查对象(直接)管理单位或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公众耐心细致地宣传水利普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时间、保密规则等,提高公众对水利普查工作的认识,自觉参与水利普查。

  (4)在执行水利普查任务时,特别是开展普查对象入户清查时,须持有县级水利普查机构统一印制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指导员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证》,并主动出示证件,自我介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

  (5)要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

  (6)要尽职尽责,按照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制定的工作计划,圆满完成水利普查的各项具体任务。

  61.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有哪些权益?

  答: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有如下合法权益:

  (1)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有依法开展与水利普查相关调查的权利,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资料,有权要求填报人员改正普查表中不真实、不完整的内容。

  (2)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有完成自身工作后获取相应物质报酬和精神奖励的权利。抽调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支付并保持其标准不变,其抽调水利普查机构可视情况对其发放适当的补贴;聘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由其选聘水利普查机构支付,其标准原则上应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80%以上;所需经费由各级地方财政列支。

  (3)抽调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职务晋升、工资晋级、评选先进等方面与原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一视同仁。

  62.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在普查数据库建设中是如何分工的?

  答: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负责普查数据库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和水利普查专用软件开发,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负责本级普查数据处理和数据库建设的软硬件环境配置。省级、流域和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采用统一的水利普查数据结构,利用专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相应的水利普查数据库,并利用统一下发的数据管理系统对普查数据进行管理。县级和地级水利普查办公室原则上不利用专用数据管理系统建设水利普查数据库,但采用普查专用软件对其管辖的水利普查数据进行管理。

  63.什么是标准时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时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标准时点是指对被调查对象登记时所依据的统一时点。调查资料必须反映调查对象的这一时点上的状况,以避免调查时因情况变动而产生重复登记或遗漏现象。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为2011年度。凡是2011年年末资料,如“2011年年末单位人员”等数据,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凡是年度资料,如“2011年供水量”等数据,均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全年数据为准。

  64.本次水利普查包含哪些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水利普查采取“先试点、后清查、再全面调查”的方式,分为前期准备、清查登记、填表上报、成果发布四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成立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工作经费,编制普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各类技术规定与工作细则,制作工作底图,开发普查软件,开展普查试点,全面部署普查工作,开展第一阶段普查培训及宣传动员等工作。

  (2)清查登记阶段,主要包括编制河湖名录,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建立动态指标台账,获取普查数据,开展第二阶段普查培训等工作。

  (3)填表上报阶段,主要包括普查表填报、录入、审核,逐级完成普查成果汇总、审核、协调、上报等工作。

  (4)成果发布阶段,主要包括普查成果逐级抽查验收、普查资料分析整理汇编、普查数据管理和空间数据库建设、普查成果验收和宣传发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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