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动员大会的通知

2011-12-16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水利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淮河水利委员会(蚌埠),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珠江水利委员会(广州),松辽水利委员会(长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南京),部机关司局,部在京直属单位:

  2011年12月31日是水利普查标准时点,2012年1月1日起,水利普查进入填表上报阶段。为及时总结清查登记阶段工作,全面部署2012年填表上报工作,保障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研究,定于2011年12月19日上午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动员大会。届时,水利部部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雷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水利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矫勇同志主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总结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

  (二)动员和部署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

  二、会议参加人员

  会议采取视频直播方式,主会场设在水利部机关;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在本地设分会场;有条件的地(市)、县(市)水利(水务)局也要在本地设立分会场。

  (一)主会场:国家统计局负责同志,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部机关司局、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务院水利普查办负责同志及成员,咨询专家组、各业务处室、专项普查工作组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水利普查主要技术支撑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流域机构水利普查办主要负责人。

  (二)分会场:各流域机构主要负责人,水利普查办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及成员,水利(水务)厅(局)主要负责人及水利普查办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地(市)、县(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及成员,水利(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及水利普查办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等(没有条件设立分会场的地区,要在上级部门分会场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19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主会场地点:水利部机关南楼二层多功能厅。

  四、会议要求

  (一)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机关司局、在京直属单位、水利普查主要技术支撑单位、流域机构水利普查办将主会场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名回执见附件1),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将分会场参加会议情况(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2011年12月16日15:00之前传真至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抓紧组织落实参会人员,认真做好分会场视频会议各项准备工作。

  五、会议联系

  联 系 人:马  辉 010-63207009/18601308198

  王  勋 010-63207010/13683244290

  杨铭威 010-63207042/15802586958

  010-63207004(传真)

  附件:1、填表上报工作动员大会主会场参加人员报名回执表

  2、填表上报工作动员大会分会场参加人员情况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来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网站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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