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组织机构组建情况通报
截至2010年7月4日,全国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成立省(流域)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31个,北京、黑龙江、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湖南、广东、深圳、海南等省(区、市)尚未成立省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已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数占需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数量的70.5%,领导小组成员525人。已成立省(流域)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5个,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大连、黑龙江、上海、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湖南、广东、深圳、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尚未成立省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占需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数量的56.8%,办公室成员504人。
截至2010年7月4日,7个试点省(区、市)和56个试点县(市)已全部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截至2010年7月4日,各省区共有80个地市成立地级普查领导小组(河北3个、辽宁8个、吉林6个、黑龙江4个、河南7个、湖北5个、广西11个、贵州1个、陕西8个、甘肃9个、青海4个、宁夏3个、兵团11个),占需成立地级普查领导小组数量的26.8%;有78个地市成立了地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3个、辽宁8个、吉林6个、江苏3个、河南6个、湖北5个、广西11个、贵州1个、陕西9个、甘肃7个、青海4个、宁夏3个、新疆1个、兵团11个),占需成立地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量的26.2%。
截至2010年7月4日,有432个县市(河北12个、辽宁13个、吉林15个、黑龙江11个、江苏8个、江西2个、河南48个、湖北8个、广西89个、海南3个、重庆18个、贵州17个、陕西39个、甘肃30个、青海16个、宁夏14个,兵团89个)成立了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占需成立县级普查领导小组数量的18.9%;有398个县市成立了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18个、辽宁12个、吉林15个、黑龙江1个、江苏8个、江西2个、河南44个、湖北8个、广西89个、海南8个、重庆8个、贵州17个、陕西38个、甘肃22个、青海4个、宁夏15个、兵团89个),占需成立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量的17.4%。
附件:水利普查组织机构组建情况统计(流域或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