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工作简报
(第8期)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28日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组织机构组建情况通报
截至2010年6月24日,全国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成立省(流域)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30个,北京、黑龙江、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湖南、广东、深圳、海南等省(区、市)尚未成立省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已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数占需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数量的68.2%,领导小组成员509人。已成立省(流域)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4个,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大连、黑龙江、上海、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湖南、广东、深圳、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尚未成立省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占需成立省(流域)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数量的54.5%,办公室成员472人。
截至2010年6月24日,7个试点省(区、市)和56个试点县(市)已全部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截至2010年6月24日,各省区共有75个地市成立地级普查领导小组(河北3个、辽宁8个、吉林4个、黑龙江4个、河南7个、湖北4个、广西11个、贵州1个、陕西7个、甘肃8个、青海4个、宁夏3个、兵团11个),占需成立地级普查领导小组数量的25.2%;有73个地市成立了地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3个、辽宁8个、吉林4个、江苏3个、河南6个、湖北4个、广西11个、贵州1个、陕西7个、甘肃7个、青海4个、宁夏3个、新疆1个、兵团11个),占需成立地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量的24.5%。
截至2010年6月24日,有378个县市(河北9个、辽宁8个、吉林10个、黑龙江11个、江苏8个、江西2个、河南35个、湖北8个、广西87个、海南1个、重庆18个、贵州17个、陕西26个、甘肃19个、青海16个、宁夏14个,兵团89个)成立了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占需成立县级普查领导小组数量的16.5%;有350个县市成立了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14个、辽宁8个、吉林10个、黑龙江1个、江苏8个、江西2个、河南31个、湖北8个、广西87个、海南5个、重庆8个、贵州17个、陕西25个、甘肃18个、青海4个、宁夏15个、兵团89个),占需成立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量的15.3%。
附件:
水利普查组织机构组建情况统计(流域或省级)
来源:水利部网站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