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有序推进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国家级数据质量抽查工作

2011-08-25

四川汉源县清查数据抽查外业现场

湖北省清查数据抽查

四川台账名录汇总审核

溪水灌区(湖北清查数据抽查)

  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杨莹 通讯员 孙贵州)7月22日至今,长江委普查办先后赴江西、湖北、四川、湖南、重庆、西藏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本次抽查主要采取“内业审核为主,外业抽查为辅”的工作方式。抽查审核内容包括4类抽查对象中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状况调查、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灌区和地下水取水井6个专业清查对象漏(错)报、清查表数据项漏(错)填以及数据录入差错等情况。

  长江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及时制订了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委水资源保护局、水文局、长江科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长江设计院等委水利普查二级责任单位近三十位专家,组成三个现场抽查工作组,对样区6省(自治区、直辖市)18个区县、36个乡镇、72个行政村清查数据成果进行了现场抽查复核。抽查期间,工作组与抽查样区普查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并按专业分别对各项清查成果抽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对抽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本次抽查工作过程中,国务院水利普查办技术处派员指导了现场抽查工作。

  经抽查分析,6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按国务院水利普查办规定的时间提交了对象清查成果,但各省之间、各省内区县之间对象清查工作进度及数据成果质量不平衡。针对抽查过程中存在问题,工作组进行了认真讨论和梳理,剖析原因,向国普办随文上报江西等五省(直辖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国家级数据质量现场抽查情况报告。

  据悉,西藏自治区对象清查数据质量现场抽查工作预计8月28日结束。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8月25日

  

  

作者: 杨莹 孙贵州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