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广西:全过程演练 全方位实施 扎扎实实开展水利普查试点工作

2011-01-05

全过程演练,全方位实施,
扎扎实实开展水利普查试点工作
广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

  一、广西试点基本情况
  本次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广西选择的试点县包括南宁市的宾阳县、横县、上林县,桂林市的荔浦县、兴安县,河池市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宜州市,防城港市的东兴市等4市8县。8个试点县2008年末总人口为463万,占广西总人口5049万的9.2%;其中非农业人口为65.7万人。
  8个试点县中不仅普查内容比较齐全,还各具特色:东兴市地处中越边境,是广西重要的沿边、沿海地区,边境河流的普查和海堤普查的标准下限的探索是其试点的特色。可通过对界河或涉及界河的河湖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试点普查为界河和海堤普查提供鉴;上林县、宾阳县是两个相邻的县,两县均涉及五化灌区,可对跨界灌区的普查问题进行探讨,提供跨境灌区的普查经验;兴安县有跨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两大流域的特点,可对流域间普查的协调问题进行探讨和总结;大化县是广西典型的桂西北石漠化地区,具有大石山区水利工程的典型特色,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河湖开发治理保护上有别于其他非石漠化地区,重点分析水利普查内容的差异性;荔浦县、宜州市是工业企业,尤其乡镇企业发达的县市,可探索工业企业典型用水普查数据收集、分析和平衡经验;横县大中型水库和灌区数量多,农业发达,对探索灌区用水情况的普查经验。在这8个各具特色的县开展普查试点工作为广西乃至西南省(区)开展同类普查提供借鉴。
  二、水利普查试点工作情况
  1.思路清晰,职责明确
  广西省级水利普查办的工作思路是:“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抓住重点,突出难点,强力推动”。
  广西省级普查办基本职责是“推动、指导、协调、监督”。
  工作内容是:把握工作流程,控制时间节点,克服困难,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稳步推进,保证了全区水利普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要做法是:健全机构,明确分工。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技术组、宣传组、河湖和水土保持两个专项组。综合组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工作,对进度负责,专职人员4人;技术组对普查试点的数据质量负责,工作由技术支撑单位广西水电设计院承担,人员16人。宣传组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由水利厅信息中心承担。河湖普查专项由自治区水文局负责,水利保持专项由水保处负责。
  2.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作好普查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1)试点前期准备工作的重点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全区共选聘和培训24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自治区普查办认真组织三级普查办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2010年5月至6月期间,广西全区共派出和自行组织3批培训,总人数达153名。
  8个试点县2238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由县普查办组织培训。各地因地制宜,删繁就简,开展培训工作。探索出如上林县“细致讲解、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答疑解惑”, 兴安县“分级、分区培训,分类授课,现场操练”,东兴市“分类培训,试点练兵”的培训模式。
  (2)试点普查工作难点是普查经费的落实到位。在国家试点普查经费没有下达,地方财力又极为困难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普查办协调,各县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以不同方式筹措、垫支水利普查经费,自治区水利厅为每个试点县作50万元的经费担保。据统计全区共筹措和垫支普查试点经费700多万元,为普查试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3)自治区普查办拿出30万经费为试点印制普查教材和普查图表资料。
  3.加强领导,强化指导,如期完成清查普查工作
  (1)自治区普查办组织工作组到试点县检查指导。自治区普查办组织了5个检查组,深入8个试点县检查指导工作,指导制定进度改进和质量保障工作措施。
  (2)试点县加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一是综合调配力量。县市从统计局、工商局等协作部门抽调人员加入普查办公室作为工作人员或普查员,强化了部门间的协作和沟通。二是试点县市县委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协调会,对相关部门进行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如水利局提供灌区、水利工程相关资料,统计局提供经济普查资料,供水公司提供供水资料、农业局提供土壤试验资料、环保局提供排污口资料、建设局提供城市绿化资料,工商局提供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相关资料。
  4.周密安排,协调力量,切实做好数据填报、汇总、协调、平衡和审核工作
  (1)自治区普查办组织技术力量支持试点县开展工作。为解决试点县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自治区普查办组织了以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师生为骨干力量、总数64人的自治区普查工作组,经过培训后分8个小组到8个试点县协助开展数据审核、录入、汇总工作。
  (2)组织专家组对县级清查、普查成果进行验收,加强质量控制。7月15日~7月24日广西区普查办从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广西水文水资源局等技术支撑单位选派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广西水利普查试点县普查成果质量验收组,对8个试点县市的清查、普查成果质量进行验收。全体成员首先集中在上林县开展验收试点工作,通过对上林县水利普查成果的验收,统一验收标准,然后分两组奔赴其余7个县市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组对每个试点县验收结果出具书面质量报告单和书面验收反馈意见,指导和督促县级普查机构改正和完善不足之处。
  5.结合普查试点进度大力开展水利普查宣传活动
  (1)自治区普查办和试点市县普查办专门成立了水利普查宣传组,统一组织协调水利普查宣传工作。
  (2)明确了水利普查宣传工作“电视上有图像,报刊上有文章,网络上有讨论”的目标。协调广西水利信息网开办水利普查信息专栏,及时报导水利普查试点工作的动态信息,全过程共发表水利普查动态信息9条;制作广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简报5期。
  (3)试点县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对水利普查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如通过电视公布水利普查领导机构和人员名单,报道各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水利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及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情况。部分县市在县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动员会上县领导讲话的录音录像,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此外还有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办法宣传水利普查。据不完全统计,试点县制作宣传横幅123条,张贴宣传标语4500条,印制宣传资料6000多份。
  6.全面回顾,系统总结,为正式普查作准备
  为了做好普查试点工作总结,自治区水利普查办召开了两次,全体普查办成员会议。一是明确普查试点总结工作的原则:“全面回顾,系统总结,不避成绩,不讳缺点,重在教训,利在普查”。二是明确责任,普查办综合组负责对普查的组织工作进行总结,设计院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对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对普查数据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水文局负责河湖专项总结,水保处负责水保专项总结。三是普查办全体人员对试点总结报告进行会审。
  三、主要问题与建议
  1.要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利普查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不是水利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各级普查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只有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机构、人员、经费才能得到落实,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才顺畅,配合才密切,才能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完成。比如,由于国务院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没有中国气象局,但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又要求基层收集30年逐日降雨数据,数据量大费用高,还涉及数据保密问题,没在政府协调,水保专项的工作就难以完成。
  2.要切实落实普查工作经费。根据普查试点工作情况分析, 广西40万人口以下小县,所需经费约100万;40万至80万人口的大县,所需经费约150万;80万以上的特大县,约需200万元。
  广西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地方财政困难,建议国家加大对广西资金补贴力度,同时希望补贴经费能在普查工作开始前发放到位,确保水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议水利部、财政部尽早联合下文,明确中央、省、市、县水利普查经费预算负担的额度,要求地方各级财政必须将普查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在开展水利普查工作前,预先落实50%经费,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展开。
  3.要加强普查队伍的建设。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是完成普查任务的基础。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普查员队伍对完成普查任务至关重要。
  (1)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量要充足。在各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按照《水利普查实施方案》配备足量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参与普查,畅通部门沟通渠道。
  (2)成立地级技术支撑单位。从地级设计院聘请技术人员,强化对县级的技术指导,解决县级技术力量薄弱,影响普查进度和质量的问题。
  (3)加大培训力度,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国家负责培训省、地级普查办成员、普查办工作人员,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人员,省、市级培训师资;省、地负责培训县级普查办人员,普查办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县级负责培训一线普查员。同时适当延长培训时间。
  (4)加强师资培训和教材建设。普查办要从水电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单位选聘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师资队伍。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根据分类培训的要求分三类编写培训教材。一类供普查办工作人员使用,重在明确各级普查办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组织方式;一类供技术人员和普查指导员使用。教材内容力求完备,细致,对一些关键性问题,要有案例分析。对关键技术问题,比如一些技术参数的分析,计算方式方法、数据间的关联和逻辑关系力求讲深、讲透,便于工作和指导;一类是供乡村、社区普查员使用。这类教材不需要理论,要求做到易学、易懂、容易操作。主要是教会他们怎样填写表格,碰到问题如何处理。教材分纸制版和电子版两种,电子版录制专家授课答疑的内容和过程,便于基层普查人员学习。
  4.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是普查成果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前提。要坚决落实全员质量控制和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最严格的五级审核制度,制定技术质量目标责任制,根据质量控制成效实施奖励和处罚。
  省级、地市级要明确普查技术支撑单位,负责本省(区)、地级市水利普查技术策划、技术指导、质量监控、培训、成果验收和汇总。
  省、市还要成立咨询专家组,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单位聘请专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参与质量会审。
  5.要加大水利普查的宣传力度。
  水利普查专业性较强,社会上其他行业、普通群众短时间内很难明确第一次水利普查的意义和重要性。
  建议正式普查启动时要形成全方位、立体型的宣传格局,一是成立中央、省、市、县四级宣传机构。明确各级的宣传内容,宣传重点和宣传方式。二是由国务院普查办负责国家层面的宣传报道,地方各级根据国水普办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宣传动员。三是办好水利普查启动仪式视频会议,分会场建议开到县一级,参加人员省、地级市2级应包括在地普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县级参加人员应包括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普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县属各部门主要领导,乡镇书记和乡镇长。四是中央,省级电视播放水利普查专访,报刊、网络登载水利普查信息和文章,国家印制水利普查纪念邮票,发行首日封等。五是由国家水利普查办统一明确宣传内容,包括宣传口号、宣传标语,统一制作公益广告、音像制品、宣传挂图等。六是地方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道普查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县、乡以下可以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宣传纪念品等方式。
  6.要建立奖惩制度。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时间长,任务重,工作强度大,组织协调复杂,我们建议对普查组织工作好,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上奖励,对在普查工作中组织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
  7.完善水利普查软件建设。普查数据处理软件不完善,变化快、补丁多,增加了很多的工作量,从数据的统计汇总来看,清查和普查不对应的情况非常普遍,查询、修改、汇总的功能还很弱。
  建议加强数据处理软件与Excel的交互功能。广大的技术人员对Excel的使用较为熟悉,而Excel界面友好,所见即所得。以便减少对普查软件的依赖,从而也减少工作量。数据处理中,大量的数据可以在Excel中输入、检查, Excel在数据审核方面,具有的排序、筛选、数据透视表等功能,适当地进行二次开发,可以有效地检查数据的“不重、不漏、不错、不乱”。建议加强查询、汇总、检查纠错等功能的开发。导致县级水利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软件使用上产生的很多问题聚积无法解决,从而影响工作进度。
  (四)各专项普查实施方案方面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1.河湖基本情况普查
  (1)由于全国河湖普查办统一考虑配置的GPS定位仪不到位,对河湖对象清查阶段的野外调查测量和水文测站经纬度资料野外采集等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建议请全国水利普查办尽快督促落实。
  (2)全面推广使用新技术,提高普查工作效率。我区6月份的河湖普查试点工作主要以完成全区水利普查8个试点县的河湖对象清查为主,工作方法以利用纸质1/5万地形图和1/20万综合水文地质图进行成果对照清查为主,工作进展较慢。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在7月10日河湖普查工作会上推广利用1/25万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整合有关信息资料的技术方法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逐步赶上了全国工作进度要求。因此,建议在全国推广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开展河湖普查工作。
  (3)我区岩溶分布较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流域分界确定困难,利用1/20万纸质综合水文地质图进行对照清查工作效率低,建议全国普查办协调提供1/5万或1/20电子水文地质图。
  (4)我区地处边疆,牵涉到边界出入境河流问题,希望全国普查办尽快协调解决入境河流境外部分流域资料(主要指电子地图或高分辨率遥感影像)。
  (5)县级水利普查办对河湖普查成果提供方面的要求超出了全国河湖普查办制定的普查方案的要求。一是河湖普查与水利普查试点其他专项同时开展,河湖普查暂未能提供最终普查成果,目前已提供的中间成果存在不少差错。另一方面,因为一些水利普查对象所在地为50km2以下河流,因而需要50km2以下河流对象的名录等有关情况。建议全国水利普查办予以综合协调,统一考虑河湖普查成果与水利普查其他专项成果的对接问题。
  2.经济社会用水调查
  本次进行的全社会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工作量非常大。涉及到灌区用水调查,全部企业的清查,数百家典型企业的普查,包括了灌区用水、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用水、牲畜用水等全社会每个行业的用水情况。但从本次试点调查情况来看,要求调查的关键指标如企业总产值、取水量、用水量等指标的准确度、真实度无法保证,如灌区绝大部分缺少计量设施,只能根据经验的灌溉定额、灌溉面积估算灌溉用水量;工业、第三产业的各企业基本不能采集到真实的总产值指标,直接导致不能汇总行业用水汇总分析表;也无法得到最终的全社会分行业的总用水量。即使根据现有各县采集到的数据汇总全社会的总用水量,与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公报等已有成果极不协调,上级协调汇总难度大,可用性差。建议简化经济社会用水调查的内容,本次普查不开展各行业用水的汇总分析工作,只开展各行业典型调查。取消各种台账表的填报。
  3.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
  (1)取水量和排污量数据获取困难,排污口大部分为雨水与污水混合排放,排污量难以准确计算和建立台账。建议简化要求。
  (2)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专题与河流湖泊情况普查专题、水利工程设施普查专题、经济社会用水调查专题的普查内容在逻辑上有密切的关联和交叉,普查人员易忽略这些关系,导致普查数据不符逻辑。
  建议培训教材应对各专题、各数据的联系进行一定的分析,提出主要的注意事项;同时建议在软件开发时注意制定对这些逻辑关系分析的程序,以便普查人员在普查过程中对各类数据进行准确分析,减少普查数据的错误。
  4.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1)国务院水利普查办负责协调水利普查的所有事宜,国务院水利普查办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组负责水土保持。但从试点工作开展的情况看,普查办与各工作组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导致水土保持专项普查与水利普查明显不同步,甚至出现水土保持专项普查组与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工作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影响工作开展。如水利普查4月22日已启动实施,但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组到6月30日才召集有关省开会布置水土保持专项普查事宜。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在试点方案布置要求各个试点县均要开展水土保持措施调查,但普查办认为仅是开展水土流失普查的县才需开展水土保持措施调查,到各省蹲点的专项工作组人员也只要求水土流失普查,以至工作存在缺失现象。
  (3)水土保持普查作为一个专项,建议其普查内容由专项工作组统一布置,数据统一上交,避免出现水土保持措施调查由普查办布置、水土流失普查由专项工作组布置,普查成果多条线上交的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混乱状况。
  5.其他问题和建议
  (1)明确上级汇总协调原则
  本次水利普查分专业、分专项开展普查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路线和方法,质量控制方面对每个对象的清查表、普查表也实行了极为严格的五级校审制度。通过县域单元的最基本的清查表、普查表层层汇总分析,可得到全县、全市和全区的普查对象的指标合计数或综合数。当层层汇总分析得出的普查成果与有关统计报表、年鉴以及有关规划成果差异较大时,如何协调普查成果与已有成果的关系,需要明确上级汇总协调的原则。
  (2)加强普查成果质量验收标准的研究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总体方案》制定的有关质量控制和验收细则,本次开展的普查试点工作,需要进行清查和普查阶段的质量验收。本次广西按照《总体方案》制定验收标准开展验收过程中,认为验收合格指标不能真实反映普查成果质量。建议下一步全面开展普查验收工作前,加强普查成果质量验收标准的研究,制定一个能够真实反映普查成果质量的验收标准。

    来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网站 2010年9月10日

作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