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2-07-16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2日)

  去年12月19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水利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方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国广大水利普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水利普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填表上报工作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

  按照2012年填表上报阶段总体工作安排,各级水利普查机构以质量控制为主线,围绕普查表填报与审核、普查数据逐级审核汇总与上报两大任务,紧扣时间节点,控制工作质量,填表上报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截至7月10日,32个省级普查机构经过省级数据汇总审核,并按工作程序要求上报了普查数据成果,国家级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已全面启动。

  为完成好填表上报阶段各项任务,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精心安排,及早部署,切实加强组织、技术及宣传推动,全面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全力推进填表上报工作顺利进展。

  (一)加强组织推动。一是细化工作安排。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2012年工作安排》,对全年工作早动员、细部署。二是加强协调推进。先后召开了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会议、流域机构工作座谈会议、全国水利普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会议等,对河湖水资源分区数据下发应用、正式表填报、流域机构审核工作机制以及全国数据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进行了部署。三是加强进度监测。加强对各地普查工作动态监测,连续印发了9期《水利普查数据录入情况动态通报》、5期《各地水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督促各地按时保质完成填表上报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一是开展了普查专用软件开发部署与培训。二是明确了数据上报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上报及验收管理办法》,明确了普查数据上报内容、方式和流程等;水土保持情况专项普查对水力侵蚀和冻融侵蚀普查成果的上报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河湖基本情况专项普查生成河流数字水系,明确了提交河湖普查工作成果的工作安排。三是提前推进做好档案验收工作。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办法》。

  (三)加强质量控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办法》及其技术规定,细化了数据审核的内容、方法和流程,逐项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审核标准,统一了数据审核要求。二是进一步强化数据审核手段。组织推广了广东省水利普查办研发的水利普查数据审核辅助系统、数据汇总审核和水量汇总平衡分析审核系统,提高了审核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空间数据质量把关。及时派人指导地方空间数据处理软件操作使用,解决基层空间数据标绘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效提高了空间数据标绘质量。四是积极参与普查数据预审工作。组织各流域机构和各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参与地方普查数据预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前做好数据质量把关。

  (四)加强督导检查。一是统筹安排督导检查工作。制定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填表上报工作督导检查的任务、分工与重点,规范督导检查工作。二是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对工作进度滞后地区和部分工作量大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水保组对9省(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流域机构水利普查办累计派出16个督导组,400余人次,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各地填表上报进展情况。三是加强基层普查专项调研。组织各技术支撑单位及专家组部分成员,开展了10余次专题调研工作,并召开了多次技术交流研讨会,有力地推进了相应专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培训宣传。一是全面完成普查培训工作。全国共举办了各类各级培训班21263期,累计培训215万人次。二是启动普查培训总结评估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各地上报的水利普查培训工作总结,已完成水利普查培训总结初稿。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召开了水利普查新闻宣传通气会,积极沟通中宣部等有关部门研究部署水利普查时点前后集中宣传工作。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连续、多次播发普查信息,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六)加强经费管理。一是组织开展2012年水利普查对外委托业务经费使用情况专项调研,制定加强大笔支出管理的全过程跟踪等相关措施。二是采取督导、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开展水利普查培训经费单项初步验收工作。四是研究制定《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中央和地方普查经费使用管理。五是协助做好2013年水利普查项目中央预算入库等工作。

  (七)研究成果应用。按照陈雷部长和矫勇副部长在2012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水利规划计划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筹划水利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工作,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编制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查询及服务系统》方案,明确了建设任务、内容、技术路线、组织方式和任务分工。各有关单位和流域机构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对水利普查成果的使用与开发工作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总体上看,目前水利普查工作进展基本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部分省级在填表上报阶段工作中,工作细化协调不够,造成工作进度、质量控制被动。二是各省数据成果质量不均衡。经过对已上报数据的初步审验,有个别地方存在数据成果不完整、纸质与电子数据一致性较差、上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截至7月10日,尚有11个省份只上报了表格数据,空间数据成果没有上报。三是随着基层普查重点工作完成,一些地方水利普查机构对于下阶段工作未进行研究,部分基层普查人员队伍出现不稳定现象等。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水利普查办进行了认真梳理,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将协同各有关单位和各地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改进。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是水利普查最终成果形成的关键时期。要以形成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为目标,组织做好水利普查国家级数据处理工作;以普查成果发布利用为目标,组织做好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审查协调和开发利用工作;以全面完成普查任务为目标,组织做好普查保密处理、项目验收、总结表彰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上下衔接工作量大。矫勇副部长将对下半年工作做全面部署,现对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下半年重点工作时间安排介绍如下:

  7月份要完成初步数据成果接收审查,做好空间数据接收审核。一是做好各地上报初步普查成果的接收审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将尽快下达省级数据审核意见,督促各地及时进行复核确认、解释说明和整改重报。二是做好各地上报空间数据标绘成果的接收、初验、审核等工作。

  8月份要完成省级最终成果及经济社会用水成果接收审核,做好全国水利普查数据质量抽查。一是8月20日前,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和流域机构同步完成省级最终成果的接收和审核,形成全国分流域分区域的普查成果数据库。二是接收各地经济社会用水汇总平衡成果,完成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指标的收集整理和离散化处理。三是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将制定《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办法》,从各省级水利普查机构抽取一定数量的业务技术骨干,开展全国水利普查数据质量事后抽查工作。

  9月份要完成质量抽查的现场工作,做好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快速汇总工作。一是完成普查数据质量事后抽查现场复核填表和数据采集、录入、回收和处理工作。二是形成全国水利普查快速汇总成果,河湖组、水保组提交相应成果。

  10月份要完成普查成果汇总分析,做好普查成果审查协调。一是完成全国水利普查静态数据的汇总分析,分期分批提出全国水利普查正式汇总成果。二是完成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的检查、处理与入库。三是做好全国水利普查动态数据汇总分析,组织开展普查成果的审查协调。将组织专家对分期分批形成的普查成果进行审查,与水利系统内外各部门和单位做好数据衔接与协调,确保水利普查成果的权威性。

  11月份要完成成果质量评估报告,做好普查项目验收、保密处理和宣传准备。一是提出全国水利普查成果质量评估报告,为普查成果的审查验收和发布应用等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做好全国水利普查项目验收工作。编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中央预算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组织做好水利普查单项及综合验收工作。三是做好水利普查资料保密处理。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保密管理办法》,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将组织、监督、检查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底图、普查数据成果等涉密资料的登记、管理或回收、销毁等工作,避免泄密事件发生。四是做好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发布前的宣传准备。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将组织制定普查成果发布宣传方案,组织编写普查公报和宣传资料,做好成果发布准备工作。

  12月份要完成经济社会用水平衡分析,做好普查总结表彰与成果开发工作。一是协调完成全国及分流域全口径取用水量数据的推算及平衡分析工作,形成全国及分流域经济社会取用水量汇总成果。二是编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评比表彰方案,组织各地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做好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评比和上报工作。三是组织做好普查成果资料整编工作和出版准备。四是推进水利普查成果数据库和普查成果查询及服务系统建设,提前筹划开展普查成果的专题研究、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和普查成果更新维护等工作。

  两年多来,各级领导和普查工作人员都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巨大努力,成果来之不易,成果弥足珍贵。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将再接再厉,与各级普查机构一起齐心协力,切实把好数据最终质量关,形成高质量普查成果,为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而努力。

  来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网站  201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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