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普办、长江委普查办督导检查四川省填表上报阶段工作

2012-03-27

听取宜宾市兴文县工作汇报

外业检查泸州市古蔺县普查工作

  按照《关于切实加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长江流域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3月16至25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长江委水利普查办对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宜宾市兴文县、泸州市古蔺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国普办副主任黄河参加兴文县和古蔺县的检查。检查组一行听取了省、市、县三级水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通过查阅基础资料、现场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了填表上报阶段普查数据录入、空间数据标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普查工作安排,目前三区、县的普查数据采集、录入和空间数据标绘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开展正式填表前的数据审核工作和普查数据汇总平衡前的准备工作。

  黄河肯定了四川省前一阶段水利普查工作成绩,同时指出了基层普查工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审核程序不合规、数据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级普查办要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组织检查到位,各项保障到位。在近一阶段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有效推进填表上报阶段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在开展数据审核和普查表填报工作的同时,加强与统计、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收集相关资料,提早做好普查数据的汇总平衡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人员调配。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投入技术人员,在保证足够的力量完成好普查表审核、汇总、平衡、上报等相关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要严格审核程序、提高审核责任心,对在这一阶段工作程序严重违规、工作责任心严重缺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五是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省级、市级水利普查机构,要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基层水利普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和基层同志一起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六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有关的保密工作管理条例,明确保密工作责任,加强保密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

  来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网站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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