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开展普查 严格控制数据质量
全力做好填表上报阶段工作——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水利厅厅长史会云一席谈

  2010年,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水利普查”随即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水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普查内容有哪些?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如何安排?辽宁省水利普查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2012年是水利普查的攻坚之年,将有哪些工作安排?日前,记者就辽宁省水利普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采访了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水利厅厅长史会云。

  “这次水利普查基本涵盖了水利工作所涉及的所有方面。”

  记者:开展水利普查,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有何重要意义?

  史会云: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是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它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多水少、水资源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水情,也是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水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此同时,江河湖泊自然条件、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状况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水利发展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此,国务院决定用3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查清我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普查工作。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赵化明副省长对全省水利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我们准确把握水利普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全面抓好普查数据质量控制。

  记者:这次全国水利普查涉及辽宁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

  史会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是一次综合性、全方位的普查,也是一项艰巨的基础性、开创性工作。这次水利普查将对全省所有的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用水户进行调查,不是水利某个单项业务的调查,而是包含了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水土保持情况、行业能力建设情况等6个方面以及灌区和地下水取水井2个专项的综合性、系统性普查,除水资源调查评价内容外,基本涵盖了水利工作所涉及的所有方面。

  普查涉及300多项统计指标,既有资源环境领域的调查内容,又有经济社会领域的调查内容;既有静态指标,又有动态指标;既要采用传统的调查方式,又要广泛应用现代技术手段;既有很强的专业技术要求,又要面向广大群众和用水户。

  “辽宁省被选作水利普查试点,为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记者:水利普查历时3年,时间上有何具体安排?

  史会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实施普查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2010年为前期准备阶段,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为清查登记阶段,开展清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月至6月为填表上报阶段,开展普查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等工作。2012年7月至12月为汇总发布阶段,开展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等工作。

  记者:辽宁省水利普查是如何组织实施的呢?

  史会云:要把普查工作做到位,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水利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辽宁省政府成立了以赵化明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何焕秋、我和省统计局局长张晶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同时在省水利厅设立了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技术组和数据处理组,落实了省水文局和省水科院作为省级技术支撑单位,成立了8个专项工作组。省水利普查办全面负责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成立了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水利普查工作,形成了省、市、县(市、区)三级水利普查工作体系,为水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协调宣传、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建设、水利、农业、统计、林业、气象、能源、测绘等部门及军队、武警部队密切配合,为水利普查提供经费、基础资料、统计分析等保障工作。

  记者:在水利普查前期,辽宁省被选作水利普查试点,请问为什么要开展水利普查试点工作?

  史会云:本次水利普查是我国首次开展全国性水利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可供借鉴的经验少。有关水利普查的总体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要求、工作细则等均为首次制定,数据库和软件也是首次开发。有必要通过普查试点来模拟普查工作全过程,检查普查表和普查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检验各项普查技术路线、工作流程和数据采集方法的可行性,测试普查数据库的完备性和软件的可操作性。通过普查试点,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组织实施模式,为普查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辽宁省彰武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辽阳县、灯塔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和阜新城区被列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县(市)。通过近5个月的努力工作,各试点县(市)完成了水利普查试点前期准备、清查登记、填表上报和试点总结4个阶段的各项工作,编制水利普查试点成果15册,顺利完成水利普查试点工作任务,为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省水利厅从厅直属单位抽调198名大学毕业生协助地方开展普查工作。”

  记者:本次水利普查工作量大,需要大量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请问这些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如何选聘的?如何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能够胜任水利普查工作?

  史会云: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原则上由熟悉当地情况的专业或公职人员担任,可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协商调用工作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也可根据水利普查工作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优先招聘参加过全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土地调查、污染源普查和人口普查的社会人员。

  为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能够胜任水利普查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全省分阶段分层次分专业举办了水利普查培训班,使全体工作人员均在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工作中周密制订培训计划,精心选拔培训教师,详细审阅培训讲义和课件,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使学员真正掌握普查工作流程和具体操作方法。从实际工作看,效果非常好,为顺利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确保了按统一要求完成“规定动作”,保证了普查数据采集、普查数据预处理和空间数据标绘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记者:如此大规模的水利普查,辽宁省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质量控制,提高普查数据的可信度?

  史会云:辽宁高度重视普查质量,始终严格遵守“全面、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坚持全过程质量控制、全员质量控制,把普查质量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阶段和环节,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一是严格执行五级审核制度,依照普查规定流程,规范普查;二是严格对基础数据进行现场复核;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抽查验收,依据《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报告书》,组建了质量抽查验收工作组,在全省开展清查数据的质量抽查验收工作。工作组到各市随机确定县、乡、村等抽验单元,由市普查办打印输出样区内的对象清查资料,并封存,到样区后开封复核;对于第一次抽验没有通过的市,责令全市整改,整改后,重新随机抽选样区审查。在抽验方式上,采用专家审查与专项审核相结合,内业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人工审核与软件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清查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在审验流程上实施四级审验制,即填表单位内审、普查员收审、普查指导员复审和普查机构审验。在审验步骤上施行五步审验法,即数据接收审验、计算机审验、分专业详审、跨专业联审和数据终验。层层把关,确保数据质量。

  记者:水利普查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辽宁省如何解决部分地区水利普查技术力量薄弱问题?

  史会云:针对基层水利普查技术力量薄弱问题,省水利厅决定从厅直单位抽调198名大学毕业生,每个县(市、区)派驻2名,在90个县(市、区)设工作小组,协助地方开展普查工作,控制、检查水利普查数据质量,督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利普查各阶段任务。各市组长每月以书面形式向省普查办汇报全市水利普查工作,每个工作小组每旬向省普查办汇报驻地水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下派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了作用,有力保障了全省对象清查工作按统一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同时,也为水利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平台,锻炼了这批刚刚走出校门的年轻水利人,为他们提供了难得的全面了解掌握基层水利工作情况的机遇,使他们拓宽了工作视野,积累了工作经验。

  “辽宁省水利普查前阶段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记者:本次水利普查涉及面广,调查对象涉及很多行业,辽宁省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普查对象能够自觉接受调查,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

  史会云:首先,加大水利普查宣传工作力度,使每一个接受普查的单位和人员明确了解到,依法接受普查,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是每个普查对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其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增强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如实填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努力使社会大众接受普查并积极参与到普查工作中来,特别需要打消部分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使他们积极配合。第三,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将依法予以保密,不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第四,切实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对于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2011年辽宁省水利普查进展如何?已取得哪些阶段性成果?

  史会云:在广大水利普查工作者共同努力下,全省水利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全面完成。年初,自下而上开展了对象清查数据采集、录入、汇总、审核、抽查、验收、上报,并对水利系统进行了全面摸底。3月28日辽宁在全国率先开通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全面开展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5月24日省水利厅副厅长王永鹏在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数据处理工作视频会议上介绍了辽宁水利普查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建设及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安装部署情况;9月16日省水利厅副厅长于本洋在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河湖专项普查工作组到辽宁检查调研,对辽宁水利普查工作给予较高评价,表明辽宁水利普查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清查登记阶段全省共清查水利对象500万个,外业采集全部完成,内业标绘基本完成。全面摸清了全省各类水利对象的详细底数,系统掌握了各类水利对象的数量及结构,查清了各类重要水利对象的空间分布状况。

  记者:辽宁省2012年水利普查工作将有哪些安排?从哪几方面来确保水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史会云:2012年水利普查工作重心将转移到普查数据的填报、汇总和审核。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辽宁将全力做好以下七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抓好组织推动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全省水利普查;二是抓好技术指导,根据水利普查各项工作进度,组织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及时开展相应工作环节的技术指导;三是抓好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有关质量控制要求和规定,县级要严把普查表填报质量关,省、地两级要严把逐级汇总数据审核关;四是抓好督导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省水利普查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有序推进;五是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强化保障措施,保持水利普查队伍稳定,在保持投入水利普查工作人员总量不减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重心的变化,及时调配技术力量,完成好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六是抓好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和成果发布阶段的集中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七是抓好水利普查经费保障,做好2012年水利普查经费落实,做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为进一步夯实全省水利普查数据基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提前对普查数据全面获取与预处理情况进行审核验收,提前开展静态普查成果汇总及横纵向对比审核、各专项间关联关系审核和行业用水定额比对分析,确保普查数据获取进度和成果质量。省水利普查办组织开展了全省水利普查成果预验收,全面完成清查名录补充完善,全省各项普查指标录入率已达96.56%,台账录入率已达99.85%。通过对普查成果进行初步质量评估,静态数据正确率在95%以上,数据真实、准确,成果完整、可靠;动态数据中居民家庭人均用水量、畜禽单位用水量、灌区亩均用水量、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等符合实际,与《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基本吻合,为确保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于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努力,扎实工作,高效优质地完成水利普查任务,确保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圆满成功,向党和国家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3月23日

作者: 罗兆军 房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