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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伟委员建议:建立青海高原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2010-03-08

    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肖丹 邱军)在今年两会上,马志伟委员提出:“国家要加强青海高原湿地生态保护,建立高原湿地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


    马志伟谈到,应根据高原湿地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分不同情况,在青海高原湿地区域实行禁牧、休牧、减畜、生态移民等政策,加强湿地生态保护管理能力建设,保护恢复青海高原湿地。通过生态效益补偿,达到国家要生态效益、地方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牧户要增收致富的目的。对因湿地生态保护受到直接经济损失和生产生活成本增加的牧户,以及因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建设需要增加的投入,可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配套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


    国务院和青海省政府十分重视青海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近年,以建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为契机,青海省湿地生态保护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是,青海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独特,自身调节恢复能力较弱。由于全球气候变暖造成的持续干旱和人为活动加剧的综合影响,高原湿地源头水量减少,湿地萎缩,湿地生物资源及其多样性急剧减少,湿地生态系统恶化加剧。


    马志伟说:“要进一步加强对青海高原湿地恢复项目的倾斜和投入,保障牧民不减收、不受损,高原湿地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扭转,达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恒久维持的目标。”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3月8日

作者:肖丹 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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