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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项严格制度维持黄河健康生命
——访全国人大代表李国英

2010-03-12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非常质朴、实在,而且更加突出民生,充分彰显了中央政府一贯坚持的民生情怀,更体现了对民生理念认识上的升华。”全国人大代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李国英谈起“两会”感受时如是说。

  他说,水利与“三农”和民生密切相关,政府工作报告对水利特别是民生水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水利发展迎来了新机遇,也面临着新挑战。作为水利人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具体到黄河,一定要将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体现国家治水方针,落实水利部可持续发展水利治水思路和民生水利发展要求。人民治黄从1946年开始至今已有64年,黄河的治理开发与管理成效明显。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现阶段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努力加以解决。为此,黄委会提出要建立三项严格制度,以维持黄河健康生命。

  李国英说,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是治黄的目标;建立三项严格制度,是实现这一目标不可或缺的手段。三项严格制度中,第一项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这是水利部去年提出来的,而且明确要求要划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黄委会将按照这一要求着力在落实上下工夫,将“三条红线”切实贯穿到水资源管理的具体工作中。首先落实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早在1987年国务院就批复了《黄河水量分配办法》,对流域及沿黄地区11个省、自治区的用水量进行了分配,在此基础上,黄委会将组织进一步把分配到各省的初始水权细化到各市、县和灌区。其次是落实水资源利用效率红线。目前,黄河一方面水资源缺乏,另一方面用水浪费比较严重。黄委会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同时,严格审查以用水效率论证为主要内容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禁止高耗水项目上马。第三是落实水功能区的污染控制红线。黄委会将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研究提出流域入河排污控制总量的省(自治区)分配方案。尽快对入河排污口进行调查登记,对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严格论证和审批。同时,提升水资源监测能力。

  第二项是实行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如果没有一套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堤防加得再高,河势控导工程再完善,仍然保证不了防洪安全。”李国英说。黄河下游属游荡性河道,几十年来,已按规划治导线进行了河势控导工程建设,但并不意味着黄河的河道就安全了。随意架设浮桥,或不按批准方案修建浮桥裹头,栽植大片阻水片林,以及滩区的随意取土等人为因素,往往会破坏治导线,对河道安全构成致命的威胁。黄河下游是地上悬河,一旦出了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我们提出建立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规划治导线划定和管理,为河道开发建设设置禁区。二是严格河道工程项目审批,确保经济社会活动强度与河流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三是严格巡查监管,确保涉河经济社会行为始终处于河道管理体系的约束之下。

  第三项是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黄河流经的黄土高原是水土流失极其严重的地区,同时也是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大量工业项目的上马,对表层土的扰动将加剧,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会越来越重,危害越来越大。因此,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至关重要。一是在多沙粗沙区、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和生态极度脆弱区,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二是对开发建设项目,严格督促实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监测评价,定期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2010年,我们在这三个方面要有所作为。”李国英说,“相信,通过建立以上三项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3月12日

作者:贾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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