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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建设成效及运行模式探讨

2010-10-14

  [摘 要]长江上游100万km2的范围内有大小滑坡15万多处、泥石流沟道万余条,近十几年来区内每年都要发生重大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数十起,每年造成数百人乃至数千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亿元,这些灾害已成为影响这一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组建以来,共预报处理滑坡、泥石流灾害278处,取得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成效。但随着国家投资体制的变化,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运行管理经费得不到落实,预警系统运行管理面临困境,难以充分发挥防灾减灾作用。面对这一新形势,滑坡泥石流预警的管理体制应该适应新的变化,探索新的运行模式。

  [关键词]滑坡;泥石流;预警;运行模式;长江上游

  滑坡、泥石流分属重力和混合侵蚀类型的水土流失,具有突发性、顺时性和巨大的冲击力的特征,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与暴雨、山洪和江河湖库的洪汛沙患组成灾害链。长江上游是我国滑坡、泥石流灾害分布最集中、危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据2004年在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202个县级行政区进行的调查:体积在1万m3以上、危及1户居民以上的滑坡有13000多处(包括危岩等),其中体积在10万m3以上、危及1户居民以上、近期活动明显的滑坡共6800多处;流域面积在1km2以上、危机1户居民以上的泥石流沟有3100余条,其中流域面积在5 km2以上、直接危害在30人以上的泥石流沟有近1500条。区内每年发生重大灾害达数十次以上,造成千百人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频繁的灾害已严重威胁着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现状

  1990年,作为我国政府实施“十年国际防灾减灾计划”的重要举措,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在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内组建了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并将其纳入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体系,主要面对防治区广大农村部署监控网络,现网络基本覆盖了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首期重点治理县的滑坡、泥石流分布集中的区域。预警系统建有1个中心站(武汉长江委水土保持局)、3个一级站(宜宾、武都、重庆)、8个二级站(四川凉山,云南昭通,贵州毕节,甘肃舟曲、礼县,陕西略阳,重庆万州,湖北秭归)、56个监测预警点和18个群测群防重点县。预警系统涉及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云、贵、川、甘、陕、鄂、渝6省1市、14个地(州、市)、38个县(区),拥有300多名专业监测预警人员,监控面积达11.34万km2,保护着30万人和数十亿元固定资产的安全。截至2009年底,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共预报处理滑坡、泥石流灾害278处,其中站点成功预报灾害险情14处,群测群防预报灾害险情和防治处理灾害险情264处,共撤离和转移群众3.85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45亿元。

  2 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建设成效

  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经过十多年的运行后,大部分监测仪器设备超过运行年限,难以持续运行,为了提高预警系统监测手段和科技含量,2008年,水利部批复长江委编制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报告后,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长江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预警系统各级站点的监测设备进行了改造,7个重点示范点配备了先进的监测设备,对5个预警点重新进行了布局调整,剩余44个监测站点进行了改造,加强了18个群测群防重点县规范化建设,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建设体现以下特点:

  2.1 站点布局趋于合理。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在布局上面对灾害威胁严重广大农村布设,把预警系统建设和建设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综合监测预警点多年监测数据分析,一部分滑坡体、泥石流已趋于稳定,一部分经过治理灾害忧患消除,一些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去的群众已经撤离搬迁,同时产生了一些新的滑坡、泥石流灾害点,结合灾害的变化特点,为适应新的灾害变化现状,对5个滑坡、泥石流预警点进行了调整,在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总体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使监测预警点的布局更加合理。

  2.2 监测方法更完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各级站点加强了站房和监测点的土建工程的建设,同时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实践证明简单易行而又经济实用、适合我国国情的监测方法,主要常规的雨量观测、滑坡监测的位移排桩法,地表裂缝观测法、位移计法、三角交汇法、地表水和地下水观测法,泥石流的断面观测法,三重报警法等。同时采用了大量的先进技术和新方法,建设了自动遥测雨量计,滑坡监测新增了滑坡自动位移计和GPS监测方法,泥石流监测新增了泥位超声监测报警和泥位次声监测报警等自动化程度较先进监测报警设备,预警系统的监测方法更完善,监测设备更先进,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2.3 监测预警管理信息化初步建立。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配备了现代化的通讯设备、计算机等网络设备和交通工具,硬件条件得到改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预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软件设施,建立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现状数据库,开发滑坡泥石流调查GIS管理系统,保证监测数据及预警信息能够在预警系统各级管理站点和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快速传递、查询,审核及发布,初步实现监测预警资料信息化管理。

  2.4 群测群防重点县建设更加规范。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继续加强群测群防重点县规范化建设,落实了群测群防工作的具体措施。18个群测群防重点县编制了《县级群测群防实施方案》,建设了20个左右的群防看守点,逐点落实监测措施与避险方案,落实看守人员,完善了群测群防工作管理机制,加强了群防知识的宣传,普及了群测群防简易实用观测方法和避险方法,有效的扩大了滑坡泥石流预警工作覆盖面、提高了监测预警工作的实效。

  3 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运行模式探讨

  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经过改造建设,各级站点都配置了较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具备有较高的现代化科技含量,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手段明显提高。但随着国家投资体制的变化,中央安排的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项目建设资金为水利基建款,属于基本建设类资金,只能用于站点建设,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运行管理目前没有资金渠道。同时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属于中央建设项目,运行管理难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监测预警点工作人员为合同聘用人员,又需要长期住点监测,一旦运行管理经费得不到落实,工作队伍将难以稳定,监测设备得不到维护保养,预警系统难以发挥防灾减灾作用。面对这一新形势,为保证滑坡泥石流预警的系统正常运行,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可探索以下新的运行模式:

  3.1 加强预警管理站点和水土保持监测管理站点的整合。滑坡、泥石流属于特殊的水土流失类型,不仅是江河泥沙的主要来源之一,而且也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滑坡、泥石流的监测方式与水土流失动态的监测有许多共同之处,目前全国水土保持保持监测网络基本建成,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缺少滑坡等重力侵蚀和泥石流的监测站点,将预警系统一、二级别站分别归属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或地级水土保持监测分站管理,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点作为水土流失监测点,把预警系统纳入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既是对水土流失监测类型的补充和完善,也可以共享监测设备和监测成果,丰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涵,同时将监测预警点变为正式机构,为预警系统长期运行提供机构保障。

  3.2  多渠道筹集监测预警运行经费。当前长江治理开发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保障长江中下游平原安澜为主要目标的防洪体系已经实施,防洪标准显著提高,但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日渐突出,成为目前长江防洪的重要任务之一。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已经开展,因此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或长江防汛经费中安排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运行专项资金,用于监测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资料整编分析,监测人员的工资从监测网络事业费中解决,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滑坡泥石流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完善长江流域防洪减灾和水土流失监测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3 完善新的预警抢险机制。预警系统除承担滑坡、泥石流等特殊水土流失状况的监测任务,更重要的任务为政府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因此预警系统在抢险机制上要继续贯彻“政府负责、站点预警、以点带面、群测群防”的预警方针,继续实行行政管理与技术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各级监测站点负责监测预警和监测资料的采集、分析、整理汇编、指导监测预警工作;县级政府负责应急方案和防灾救灾的实施。

  总之,在基本建设投资与管理体制发生改变的形式下,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的运行管理方式需要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创新思路,拿出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措施,以保障滑坡泥石流预警的系统正常运行。

作者:肖翔 畅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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