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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退耕还林与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治理

2010-10-14

  摘要:本文结合云南实际,阐述了长江上游水土流失的类型特点,并结合云南省森林结构、退耕还林模式,分析了退耕还林的重要作用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关系,对实施退耕还林这一政策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应对策略。

  关键词:退耕还林;水土流失;“长治”工程;治理;

  1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状况

  长江是我国的第一大河流,长江流域横跨中国的西南、华中和华东三大经济区,涉及19个省、市、自治区,总面积180万km2 。但是由于多年来人为和自然原因,导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产条件恶化,严重阻碍着当地经济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就引起了广泛关注。1988,年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上游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从1989年起在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和三峡库区“四大片”实施了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以下简称“长治”工程)。

  1.1水土流失面积与类型

  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可分为水蚀、风蚀、冰川侵蚀、动融侵蚀、重力侵蚀和泥石流、崩岗等多种类型[1]。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63.74万km2,其中水蚀和风蚀面积为53.08 km2,占流域总土地面积180万km2的30%,年均土壤侵蚀总量22亿吨。

  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中上游地区。主要集中在上游的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流域,沱江、岷江中游,乌江上游及川东鄂西三峡库区。在中游地区,汉江上游,洞庭湖水系的湘、资、沅、澧四水,清江,赣江以及大别山南麓的倒、举、巴、浠、皖诸水的中上游,水土流失较严重。

  1.2水土流失分布

  (1)西汉水、白龙江中下游土石山区和金沙江下游中山峡谷区为强度流失区,水土流失面积为9.7万km2,占19%。

  (2)四川盆地丘陵区;川东、鄂西三峡区;四川盆地南部山地区;滇东、黔西高原中山区;秦巴山地区;鄂西北丘陵山地区;湘西武陵山地区;淮阳丘陵山地区;湘赣丘陵区;赣北、鄂南低山丘陵区为中度流失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1.5万km2,占40%。

  (3)青藏高原、横断山脉、成都平原、南阳盆地以及长江中下游平原区为轻度流失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1.2万km2,占41%。

  1.3水土流失特点

  (1)水蚀面蚀最为普遍。广泛分布在坡耕地、荒山荒坡及疏幼林地上。有些陡坡地和荒坡年侵蚀模数往往在10000t/ km2以上,所以面蚀面积大,是流域侵蚀泥沙的主要来源,也是治理的重点。重力侵蚀和泥石流则多发于滇东、川西和陇南山地、三峡地区。

  (2)流失隐蔽性强。长江流域山丘区地表物质组成颗粒较粗,侵蚀后大多滞留在坡前或被就地拦蓄,进入江河的只是小部分,河流输沙量一般远小于地面侵蚀量。长江

 

  流域水热条件较好,利于植被的生长,但现有林地大多结构不合理,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一些地区在荒山、荒坡大规模开发果园,采用大型机械作业,对土地扰动非常剧烈,破坏了原生植被,使土壤裸露,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

  2森林水土保持与退耕还林工程

  2.1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1],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2]。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初步规划的建设期为2001—2010年,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1—2005年,退耕还林6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867万公顷;第二阶段:2006—2010年,退耕还林800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867万公顷。[2]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培养绿色林业产业,发展生态经济、特色经济奠定了基础能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的发展经济林、竹林、速生丰产林,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有效途径。

  2.2森林水土保持

  2.2.1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防止水土流失的积极因素。林草繁茂的山地,可以含蓄水分,使降水经过长时间延缓之后流入河川,从而减轻洪水灾害,减少泥沙流失。

  2.2.2依据森林结构,把其分为四个层次[2],即乔木层、灌木草本层、枯枝落叶层和根系—土壤层:①乔木层通过冠层对降水的截留,使林内降水量、降水强度和降水分布等发生显著变化,并对林地整个水文过程产生影响。截留后的降水被分为三个部分:林冠截留量、穿透降水量和树干径流量。以滇中地区为例,常绿阔叶林的林冠截留率为11.9%—28.8%[3],针叶林云南松为10.3%—22.9%[3],树干茎流率则分别为0.5%和0.3%[3],我国主要森林系统的林冠年截留量变动在134.0—626.7mm,变动系数为14.27%—40.53%截留率平均值为11.4%—34.3%[3],表明不同森林生态系统的林冠截留功能存在较大的差别。②灌木草本层就截留降水而言,截留量主要受乔木层郁闭度的影响,其变化幅度很大。它减少部分穿透降水,且由于高度较低,能明显减少降雨的能量,是森林保持水土的重要补充层次。③枯枝落叶层是指位于矿质土壤上方的所有已经死植物体,它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特有的层次,可以为森林土壤提供机械保护作用,以免下层土壤受到雨滴的直接打击,降低冲蚀的能力,增加土壤的渗透率。落叶层的分解程度对其持水能力有很大影响。滇中山地常绿针叶林的未分解层、半分解层和全分解层在全部落枝叶层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5.2%、38.8%、36.0%,其可储水量的比重相应为18.8%、56.8%、24.4%[3],表明半分解层的储水能力最高。④根系—土壤层具有改善土壤结构和固持土壤的功能,植物通过根系在土壤体中穿插、缠绕、网络、固结,使土壤体抵抗风化吹蚀、流水冲刷和重力侵蚀的能力增强,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土壤抗侵蚀的能力。

  3.云南退耕还林分区及树种选择

  3.1退耕还林分区

  (1)滇西北。包括香格里拉藏族自治区、丽江地区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所属范围。该区气候水平分布和垂直分带明显,具有典型的气候特点,某些地段在短距离内有几种不同的气候类型出现。主要种植树种有红杉、冷杉、云杉、高山松、云南松、麻栎、银木荷等,多采用块状或行间的混交方式造林。

  (2)滇东北北部。包括昭通市的绥江、永善、盐津、大关、彝良、镇雄、水富等县。该区年降水量虽不大,但分配均匀,空气湿度较大,四季分明,常受到寒流侵袭。主要种植的树种有高山栲、秃杉、杉木、旱冬瓜、云南松、华山松、漆树、油桐、乌桕等,多采用株间或行间混交。

  (3)滇东北南部。包括昭阳、鲁甸、巧家、宣威、会泽、东川等。该区内干湿分明,冬季常受到寒潮袭击,气温偏低,阴天较多。主要造林树种有云南松、云南油杉、滇青冈、元江栲、冲天柏、刺柏、直干按、蓝桉、油桐、核桃、板栗、漆树等,多采用行间或株间混交。

  (4)滇中。包括昆明、楚雄、玉溪等地。该区内具有高原季风气候的特点,湿季暖湿,干季暖燥,冬无严寒,夏无酷暑。主要造林树种有云南松、华山松、滇青冈、柳杉、滇朴、旱冬瓜、银木荷、核桃、铁刀木、酸角、泡火绳、木棉、坡柳等,多采用块状或株间的混交方式造林。

  3.2退耕还林模式:

  (1)高寒山区还林模式。在搞海拔,冬季严寒,春夏温凉,一年中大部分为霜期的地区,主要采用冷杉、云杉、栎类、高山松、乔松、铁衫、黄衫、柏木、银木荷、漆树、油桐等树种进行块状或行间的混交方式造林。

  (2)高原中山山区还林模式。在气候温凉、干湿季节明显、四季分明的昭通、曲靖、大理等地区,主要采用云南松、华山松、高山栲、秃杉、云南油杉、漆树、油桐、乌桕、滇青冈、麻栎、银木荷、核桃、板栗等树种进行株间或行间混交造林。

  (3)金沙江流域干热河谷区还林模式。极端气候较高,旱季长,降雨量小,而且比较集中,蒸发量远远大于降雨量的金沙江、元江流域河谷地段,主要采用厚皮树、木棉、多花白头树、余甘子、坡柳、苦刺、酸角、牛肋巴、秧青、泡火绳、印梀、车桑子等树种进行行间或株间混交造林。

  (4)旅游风景区还林模式。旅游风景区主要采用铁刀木、牛肋巴、泡火绳、柏木类、栎类、栲类、秃杉、望天树、云杉、冷杉、云南油杉、铁杉、云南松等树种进行块状、行间或株间混交造林。

  4退耕还林出现问题及对策

  4.1问题

  退耕还林主要是针对西部的生态改造,国家对退耕者补助粮食、现金、种苗费等,通过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来达到使其还林的目的,是“以粮食(金钱)换生态”,也是对人民既得利益的补偿。根据笔者对云南省实施退耕还林项目的了解,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对退耕还林目的认识不足,规划和计划不当,盲目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了财政压力与实施难度。

  (2)有关配套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利于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如基层管理不规范。补助粮的质量难以达到群众的要求;退耕还林资金管理不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造林实绩”冒领补助金现象,影响了工程建设。

  (3)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退耕还林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关系,不注重发展后续产业,解决长远生计问题,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退耕还林过程中若不能统筹考虑和解决好农民的吃饭、烧柴、增收等实际问题,只重眼前的补助,即使坡耕地暂时退下来了,也难以长期保存。

  (4)造林质量不高。生态条件恶劣,种苗量不足或质不优,林粮间作,管护粗放,致使林木成活率不高;在部分退耕地区,人民追求短期可得经济利益,还林时经济林、生态林比例不合理,经济林比例偏高,难以实现生态目标。

  4.2对策

  (1)分类指导和分区防治,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在荒山、荒坡大规模开发经济林果的监管,防止因林果业的过度开发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2)退耕还林和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结合起来,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治理为突破口,以坡面径流调控为主线,建设基本农田并配套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保证群众基本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大退耕还林的力度。做到政府协调、统一规划,发挥各自项目的优势,强化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3)合理调整补偿政策,将生态环境补偿纳入国家税收体系,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工业反哺农业等手段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长效机制。

  (4)由政府引导发挥民间团体、非政府组织等在生态建设中的作用,促使全社会主动关心和参与水土保持事业。

  5、结束语

  从长远看,退耕还林是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对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退耕还林也是现阶段我国拉动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大举措。从近期看,近几年农村经济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经济发展,加上干旱、洪涝等灾害的影响,种粮食的收益很低,有些地方农民收入受到影响。实施退耕还林,采取粮食、现金补助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可以增加农民收,有效保护森林水土资源。

 

  参考文献:

  [1] 孙立达,水土保持体系综合效益研究与评价,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

  [2] 陈建军,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实务全书,北京,世图音像电子出版社,2002.9

  [3] 吴钦孝,森林保持水土机理及功能调控技术,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3

作者:杨骁 刘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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