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要讲话 | 会议报道 | 讲话解读 | 会议交流 | 图片报道 | 特别报道
新华社:全国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正逐步推广运用

2009-01-07

    新华社南宁1月6日电(记者 姚润丰)水利部部长陈雷6日介绍,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为重点的全国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正在逐步推广运用。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4个省份出台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配套政策,22个省份开展了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把规划作为安排国家投资和政府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的依据,一些省份建立了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竞争立项制度。

  他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表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明确提出2010年底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13年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同时对大江大河大湖治理、节水灌溉建设、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小水电建设、防洪排涝抗旱设施建设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呈现恢复性增长。陈雷介绍,去年,中央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30亿元,比2007年增加20亿元。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完成投资816亿元,较上年度增长13.2%;农民投劳27.8亿个工日;完成土石方64.9亿立方米,修复水毁工程32.2万处,为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全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农民亩均水费支出明显降低。全国农业供水价格达到6.11分每立方米,重庆、云南等地非农业供水价格上调到微利水平。北京、天津、西安等城市,以及河北衡水、新疆哈密、太原清徐县、甘肃石羊河流域等农村用水推行IC卡计量收费。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地和广大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水利部、财政部6日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授予北京市房山区、四川省通江县等100个单位“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中央财政将在2009年度对受表彰的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各奖励10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鼓励各地采取适当方式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作者: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管信箱:webmaster@chinawater.com.cn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