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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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6日,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水利部部长陈雷、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等领导,为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发文表彰的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代表颁奖。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很大成绩,在2007—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地和广大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水利部、财政部决定授予北京市房山区等100个单位“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名单见第五版)。
除获得荣誉称号外,水利部、财政部《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中还明确了对先进单位的奖励形式:中央财政将在2009年度对受表彰的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各奖励10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鼓励各地采取适当方式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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