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


2009-12-30

  10月28日,湖北召开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忠法在会上对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吴克刚主持会议并对《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水利部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领会工作方案的实质,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及时部署,迅速启动,坚决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王忠法强调,各市(州)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特别是涉及水利工程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要抓紧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决策部署及时得到宣传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搞好组织协调,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配合机制、信息沟通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的合力。要注意巩固治理成果,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会议要求,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精神和省水利厅《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近期水利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周密组织,精心指导,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单位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水利局、厅有关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精心制定自查方案,尽快开展自查自纠。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水利厅要适时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检查。


  此前,湖北省水利厅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厅长王忠法任组长,副书记、副厅长吴克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汤和明任副组长,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部分厅机关处室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建设处。制订了《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工作步骤、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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