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迅速召开视频会部署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009-12-30

  为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2009年10月17日,浙江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陈川厅长、黄建中副厅长及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视频会。浙江省各市水利(水务)局、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地参加了视频会。陈川厅长就浙江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深入排查、认真整改、巩固深化和工作总结5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陈川厅长强调,开展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要认真排查,找准突出问题。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进行排查,找准问题症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加以解决。二要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各自突出问题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分析问题的症结和原因,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和方法,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三要严格监督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要把专项治理与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


  陈川厅长对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前一阶段成立了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水利局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办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要落实工作责任。要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提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构建水利行业惩防体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四要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逐级开展督检查活动,加强对重点水利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程进度,督促工作落实。


  据悉,浙江省水利厅于2009年8月成立了由陈川厅长任组长、黄建中副厅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建设处。2009年9月,浙江省水利厅制定并印发了《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作者: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010-62980955 业务联系:010-63205284

京ICP备050575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