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迅速传达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第1期 总第1期 )


2009-10-23

    7月28日和8月3日,水利部分别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和水利系统视频会议,学习传达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水利系统对《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水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陈雷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中央出台《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重大意义。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迫切需要。工程建设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中央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工作重点、主要措施以及组织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仅对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而且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长远意义。


  陈雷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确保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水利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要认真进行排查,找准突出问题。以政府投资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项目立项、规划审批、项目核准、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二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职责。要着重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标投标活动、规划制定和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和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在充分发挥行政监督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要继续发挥行政监察、稽察、审计等外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监管效果的有效方法,发挥综合效能。三要不断深化改革,规范市场运行。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体系,积极探索创新切合水利工程实际的招标方式和监督机制。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利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失信惩戒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逐步形成全国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四要坚决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以权谋私行为,严厉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截留挪用建设资金等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还要注重查处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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