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勇副部长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上的报告


2009-12-30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水利部
  (2009年10月22日)

 

 

尊敬的何勇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水利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水利部党组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7月28日和8月3日,我部分别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和水利系统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水利系统专项治理工作。8月19日和9月14日,我部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水利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讨论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10月17日,我部召开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国水利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扎实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8月18日,我部成立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任组长,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长董力和副部长矫勇任副组长,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陈小江等15个司局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与管理司,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了专职工作班子。


  我部要求,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上下联动。目前,大部分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已开展工作。


  三、联系实际,制定方案


  收到中央《意见》后,陈雷部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尽快制定水利系统的实施方案。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水利实际,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起草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工作步骤、任务分解和主要措施,部领导小组召开两次会议进行了讨论。经过反复研究、反复修改,以水利部文件印发施行,同时上报了中央领导小组。


  我部《工作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主要把握以下几条原则:一是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紧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和中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注重与相关牵头部门的指导意见相衔接,对中央《意见》和《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治理内容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二是紧密结合水利实际。围绕水利工程的建设流程、关键环节,认真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水利特色。如要在本次治理工作中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和报大建小问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问题、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中违法违规问题、水利工程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等,针对性强,务求实效。三是全面落实各方责任。根据分级负责和业务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水利部(包括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建设任务的部直属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负全责,部有关司局和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加强业务指导,进行归口管理,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突出可操作性。


  水利行业专项治理任务分解为5个方面、29项主要措施。一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具体分解为加强水利规划管理、严格水利项目审批、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强化水能资源开发管理6项具体任务;二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具体分解为规范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规范评标工作、健全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4项具体任务;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具体分解为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研究解决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加强建设监理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严把开工审批关、强化验收管理、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加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工作11项具体任务;四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具体分解为公开项目建设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入宣传报道、加快信用体系建设4项具体任务;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具体分解为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审计工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察工作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4项具体任务。


  四、周密组织,全力推进


  一是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水利部各有关司局也按照《工作方案》对本单位负责解决的问题进行分解,研究提出更具体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做到责任、措施、工作、管理、监督“五个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


  二是组织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检查督导。9月中下旬,我部派出17个检查督导组,对31个省(区、市)扩大内需中央水利投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督导工作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了历次检查、稽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督导共抽查了63个地市、92个区县的140个水利建设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水利系统的深入开展。针对国家审计署对18个省区、554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审计调查,我部陈雷部长亲自主持专门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分析问题,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对其中有较严重工程质量缺陷或隐患的29座水库,实行水利部重点跟踪、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底、不留隐患。


  三是加快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的建设步伐。9月17日召开了部长专题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目前两个办法已以水利部文件颁发施行。10月9日,我部召开《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统稿会,这两个文本将于10月底印发实施。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工程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也已经启动。


  四是做好社会监督工作。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水利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栏,设置了工作动态、文件通知、领导讲话、经验交流等12个栏目,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邮箱,要求各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在本单位的网站上设立专项治理工作专栏,并与水利部政府网站专栏建立链接。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何勇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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