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勇副部长在水利部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9-12-30

在水利部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  矫勇
  (2009年10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水利部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何勇同志10月22日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交流近期我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刚才,会议传达了何勇同志10月22日的讲话精神,孙继昌同志汇报了我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近期工作,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中央作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决策后,我部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认真落实部党组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有序推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7月28日和8月3日,我部分别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和水利系统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水利系统专项治理工作。8月18日,水利部成立了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陈雷部长亲自担任组长,董力组长和我任副组长,15个司局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充分体现了水利部党组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决心。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已经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分工,审议工作方案,为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了条件。


  (二)结合水利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部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水利实际,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会议进行审议,经过反复研究、几易其稿,以水利部文件印发施行,同时上报了中央领导小组。在方案的起草过程中,各司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围绕水利工程的建设流程、关键环节,认真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治理目标和措施,增强了我部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到了中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三)召开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10月17日,我部召开了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国水利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陈雷部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扎实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积极开展行动,整体推进工作


  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同时,有关司局和单位积极行动起来,不断把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加快了水利建设领域规章制度的建设步伐,《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以水利部文件颁发施行,《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一批规章制度正在制定中。二是结合水利建设领域实际,以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开展了多次监督检查活动。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开通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栏,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邮箱,编发治理工作简报,有力地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水利系统的深入开展。


  二、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陈雷部长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当前各级水利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意见》、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强力推进,扎扎实实地把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推动突出问题排查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10月下旬至明年2月下旬,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排查问题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直接关系到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必须抓紧抓实。各牵头司局和单位要根据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部《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分工,把握水利建设领域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确定排查工作范围,明确排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排查标准和法规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尽快以水利部文件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指导水利系统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二)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明确重点环节治理的主要措施、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研究,按照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8个指导意见,对工作方案中的5个环节、29项任务进行再细化,对项目决策、建设管理、计划资金、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要尽快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在11月份分别以水利部文件印发,以便更好地指导全国水利系统专项治理工作。


  (三)注重体制机制制度建设


  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的有利契机,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管的长效机制。请政策法规司牵头,组织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现有法规制度进行清理。对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需要出台的法规制度,要早着手、早起草、早论证,逐项列出时间表,加快水利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建设的步伐,成熟一个,出台一个。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


  各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会议、重大部署、重要进展、主要成效和典型经验等有关信息,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统筹考虑宣传内容、重点和方式,认真编发简报和信息,及时向中央领导小组报告,加大在中央工程建设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网站、水利部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国水利报》等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水利系统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我部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务必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是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水利工程种类繁多,规模不一,情况复杂。随着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务必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注意深入研究政策,摸清问题底细,深刻分析原因,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从政策层面和长效机制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工作的整体性、手段的综合性、治理的系统性上下功夫。下一阶段,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工作方案》的要求,增强全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督察检查活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要注重监督检查活动与日常检查工作的有机结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融入各项检查活动中,充分利用各项监督检查的成果,促进和改进专项治理工作。


  五是充实办公室力量。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持续时间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交流、借调等方式,抽调高素质的精干人员,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请人事司、财务司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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