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规范性文件]水利部文件:关于加强全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9-11-19

关于加强全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意见

 

水建管[2005]529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河道采砂管理是河道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目前全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非法采砂、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现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河道采砂管理的认识

    一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河道采砂事关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事关沿岸工农业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河道采砂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影响到部分群体和地方的利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防洪安全的大局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理好采砂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维护采砂管理的良好秩序,保持社会的稳定。三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敏感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也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高度关注。能否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不仅是对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能力和水平高低的检验,也是对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检验。四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风险性。由于利益驱使和部分黑恶势力卷入河道非法采砂活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往往面临一定风险。因此,要有强烈的危机和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五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长期性。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建筑市场对砂石资源仍将继续保持较旺盛的需求。高额利润,使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打击非法采砂将是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同时,对河道采砂实施有效监管,保证砂石资源的科学合理有序开采,依法保护采砂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要充分认识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正确认识和把握河道采砂管理的规律,认真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

二、加强法规体系建设,落实管理责任制

    2001年10月国务院专门制定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长江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长江采砂实施统一管理的责任主体地位,明确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管理责任,实践证明,长江河道采砂现行的管理体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模式。广东省人大和重庆、陕西、南宁等地人民政府参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了本地区的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也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我部根据《水法》要求,正在抓紧制定全国《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法规体系的研究与建设,做好河道采砂管理立法的基础工作,加快立法步伐;要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汇报,请求理顺采砂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确立执法主体,解决职责不清的问题;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实河道采砂行政执法责任;要结合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出本区域的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予以落实;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和国家公职人员对非法采砂活动实施暗中保护的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编制规划,实施科学管理

    科学规划是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科学有序采砂的基础。为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要按照《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要求,在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中补充完善河道采砂的规划内容,重要江河和流域机构直管河道应借鉴长江河道采砂的做法专门编制河道采砂规划,要明确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的依据和要求,积极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河道采砂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在河道采砂规划尚未批准实施前,各地应编制河道采砂应急规划和年度开采计划,做好可采区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探工作,加强可行性论证工作。

四、做好禁采区、禁采期的划定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法》规定,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对关系河势稳定或者堤防安全的河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确保河道行洪安全、饮水安全、河流生态安全和沿河工农业生产生活设施安全。

五、规范河道采砂行政许可

    河道采砂行政许可是河道采砂管理的关键环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采砂许可证审批、发放等环节的行政行为。河道采砂的审批一要依据河道采砂规划或河道采砂年度开采计划,二要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三要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四是按年度进行审批,同时要认真作好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效的行政许可方式。

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基层河道管理单位,要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河道的巡查和采砂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河道非法采砂活动,要坚持全面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把严厉打击无证采砂、纠正越权审批、规范开采秩序作为重点,落实弃料处理、砂坑回填和平整措施,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设立的砂场,保障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安全,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公安、工商、税务、航道、海事等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采砂,依法保护合法采砂业主的权益,维护正常的开采作业秩序,保持社会的稳定。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结合宣传栏、警示牌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对群众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对已取得许可证的采砂业主进行守法教育,多渠道、多层次、多视角地加大对《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依法管理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非法采砂的危害性及处罚措施,对非法采砂形成威慑。大力宣传规范管理、有序开采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河道采砂管理社会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人民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和管理部门的决心,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来源: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 2006年2月23日

作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