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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和县对违规滞留的大型采砂船依法作出处理

2009-11-19

    1月14日,安徽省砂管局水政执法人员暗访长江采砂管理情况时,在长江陈家洲水域查获1条违规滞留的大型采砂船,并移交和县砂管办,要求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和负责监管。日前,和县已依法对该船作出处罚,采砂船也按要求到省砂管局办理了离境手续。

 

    据了解,为加强对采砂船只的监管,了解登记注册的大中型采砂船基本情况和动态,安徽依据法规规定,对停留在本省境内长江水域的采砂船,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船籍所在地政府指定水域集中停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指定水域;有正当理由需离开的,必须由采砂船主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采砂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报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批准,在办理通行证后方可离开;对外地返回原籍的本省采砂船和路经本省长江水域到外省的其他采砂船舶,以及买卖的报废采砂船拉回本省拆解的,都必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办理出入境手续,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网公布。 省砂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自2003年以来,该省已经办理采砂船出入境手续600余起,并且是免费提供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安徽砂管网    200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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