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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重拳出击 三家联合执法机制形成

2009-11-19

    一、联合执法机制的形成背景

 

    一是市场经济强大的利益驱动力导致水事违法事件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给水行政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二是由于三峡的建成,导致下游砂量的逐步减少,但城市建设的推进,对砂石资源的需求量是越来越大,导致了非法采砂现象日益猖獗;而且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甚至有黑恶势力介入,导致了执法的不稳定性、危险性的增加,也给我们的水行政执法带来了巨大压力;三是随着打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及执法面临的新的形势,水行政执法队伍从数量到素质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执法力量不足,法律意识、执法素质亟待提高。随着管理机构水行政执法地位的确立,以及国家水行政执法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水行政管理任务日渐繁重,对水行政执法的质量要求空前提高。新形势的客观需求,现实存在的诸多问题,无不需要尽快探索水行政执法的新途径和新的实践经验,逐步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几年来,我们针对执法人员少、力度小、难度大这一问题,开展了水行政联合执法活动的探索和实践,多次成功地组织了由公安、海事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执法成效,水行政执法的威信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水行政联合执法机制的形成过程

 

    2002年初,常州市水利局根据省总队的模式,就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提出了开展水行政联合执法的构想,以水利局为执法主体,联合组织了长江大队全体水行政执法人员、公安水警、海事等部门对长江非法采砂,进行了多次联合打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联合执法经验。在此后的几年,我们多次实践开展了规模不等的联合执法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基本完成了水行政联合执法机制的探索过程,这联合执法机制的出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水行政联合执法的组织实施

 

    水利、公安、海事,在总结以往联合联合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联合执法机制,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公安、海事、水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并抽调各业务部门的有关人员负责联合执法的后勤、安全工作,落实生活保障,以确保联合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并明确各自的任务分工。

 

    机制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一是组织实施的领导小组;二是任务分工(包括执法保障和生活保障等);三是联合的内涵:明确联合执法范围,即对违反的那些行为,应实施联合执法;对暴力抗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建立五项制度:一是定期联合巡查制度;二是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建立优先出警制度;四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水利部门定期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以文件的形式向公安部门、海事部门通报。五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由水政监察支队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针对工作重点和难点,研究解决方案。

 

    联合执法机制出台了,也将很快出台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动预案,并针对每次的行动,都将有更加具体、细化的行动方案。三者结合,我市的长江水域非法采砂现象,必将得到根治,我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必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来源:江苏水利网    2009年6月25日

作者:魏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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