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厅:坚决贯彻中央治淮方针 全力加快安徽治淮进程

2008-01-24

坚决贯彻中央治淮方针 全力加快安徽治淮进程

 

安徽省水利厅

 

 

    1月12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带着对淮河治理的深切关注和对沿淮人民的深切关怀,专程前往淮河王家坝闸视察,对淮河治理成效表示赞许并作出重要指示。


    在2007年淮河防汛抗洪斗争中,我们积极践行现代防洪理念,综合运用各类防洪工程,“拦、分、蓄、滞、排”多种手段并用,“防、抢、撤、救”多项措施相济,夺取了淮河防汛抗洪斗争的重大胜利。胜利的取得,归功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国家防总和淮河防总的科学调度,也归功于治淮工程发挥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治淮工程在抗御2007年淮河洪水中发挥了巨大作用,防洪减灾直接效益达368亿元。与2003年淮河大水相比,我省2007年淮河防汛实现了“五个明显减少”:堤防险情减少617处;洪涝灾害面积减少827万亩;已运用行洪区转移人数减少21.2万人;上堤抢险军民减少82万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71亿元。


    截至2007年底,我省累计完成治淮投资193.05亿元,占总投资213.4亿元的90.42%。其中14项治淮骨干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55.3亿元,占总投资175.3亿元的88.6%,超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近期治淮骨干工程建设任务,为成功战胜淮河洪水提供了有力保证。主要做法:


    以落实治淮工作责任制为主线,强化组织保证。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治淮列为我省六大战略性工程之首,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治淮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市县也成立相应机构,建立了自上而下的治淮建设责任制。省政府与沿淮各地签订治淮目标责任书,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严格考核。


    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为抓手,落实配套资金。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经省政府批准,出台了治淮配套资金投入政策:省市两级按7:3(部分市8:2)比例筹措资金,县级不再承担配套任务。对市级财政确有困难的,可向省财政申请借贷,由省财政厅统一贴息;还不能落实的,由省财政厅从有关市年度财政预算中代扣,直接拨付到项目法人帐户,确保配套资金与中央投资同步到位。


    以建立治淮建设信用档案为重点,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组建省、市、县治淮工程纪检监察组,建立了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并重的监督体系。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初步建立以治淮为重点的全省水利建设信用档案。启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淮北大堤加固工程中开展了试点。成立省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对施工企业实行告知、警示和清理出安徽水利建设市场的处理制度。组建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治淮建设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以建立完善监督体系为核心,确保“三个安全”。落实建设责任主体,组建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沿淮各地以市水利局为主体组建项目法人,在涡河治理中开展“代建制”试点。开展设计、项目管理、移民监理等招标,推行明标招标、两阶段评标等做法。严格资质管理、执业资格制度和现场检查考核,保证监理成效。推行工程建设与廉政建设双合同管理制度,改变了过去仅靠行政手段推动工程建设的局面。全面推广“报账制”管理经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把质量责任制贯穿建设始终,严把质量验收关。2003年以来,我省共有10项治淮工程获省建筑工程最高奖“黄山杯”,39项工程获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奖或优秀施工奖,临淮岗工程获中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鲁班奖”。


    今年,我们将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强的措施,确保完成治淮和灾后重建投资25亿元以上,确保如期实现国务院确定的近期治淮工作目标。科学制订年度实施计划,优化施工方案,确保汛前完成剩余的治淮骨干工程建设任务,汛后全面扫尾;实行建设环境与征地移民工作地方政府负责制,对征地拆迁补偿采取“三榜公示”制,确保施工环境良好;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加大工程执法监察、稽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完工一处,验收一处,发挥效益一处,确保及时完成验收;确保前期工作到位,力争及早启动治淮新三项工程。


    通过2007年淮河防汛,我们深切体会到“淮河要治、淮河难治、淮河可治”,“工程是基础、工程起作用、还要做工程”。我们将牢记胡锦涛总书记“防范水患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兴修水利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劲”的谆谆教导,深入贯彻新时期治水新思路和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全力推进治淮工程建设,确保淮河流域防洪安全和沿淮人民安居乐业。

 

    (图为安徽省水利厅厅长纪冰发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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