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狠抓关键 不断开创江西水利工作新局面
江西省水利厅
近两年,我们认真贯彻治水新思路,本着“每年工作有重点,重点工作有亮点”的想法,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就河道采砂管理和水量分配两项工作作个简要汇报。
一、理顺体制,扎实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我省河道采砂长期是多头管理,一度比较混乱。2006年省政府出台《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确定采砂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理顺了管理体制。我们以此为契机大张旗鼓地抓,使河道采砂逐步走上了有序轨道。
二是加快采砂规划和实施采运单管理制度。2006年编制了鄱阳湖、赣江采砂规划,去年开始编制其它重要河流采砂规划。我省采砂经营权均通过招投标或拍卖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我省《管理办法》确定了定时、定点、定量、定功率、定船只“五定”原则。为做到“定量”,我们推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规定所有合法开采的砂石销售给运砂船时,须按实际装载量开具管理单,由水政监管人员核签,并设立流动检查点进行抽查。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去年我们通过加强河道执法巡查,建立水政水警联合执法机制,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开展了两次长江采砂“清江行动”、两个月内河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去年8月,由于打击偷采力度加大,采砂量骤减,引起运砂户上访。此群体事件反映的问题虽不在水利部门职责范围内,但我们积极应对,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深入调研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向省政府提出了事件处理及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目前反映的突出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
四是推进采砂管理能力建设。去年我们编制了《全省采砂管理能力建设规划》,采取省厅补助、地方配套的办法,加大装备建设投入,省级投入1000余万元,启动了星子执法基地建设;投入1100余万元,为55个采砂管理任务较重的地方配备了执法车辆或船只,安排了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目前全省采砂执法船舶已近30艘,水政监察专用车100余辆。
二、试点带动,积极开展五大江河水量分配工作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江西是南方丰水区,全省上下节水意识和水权观念淡薄。我们已经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流域水量不足、水质恶化等问题开始显现,各区域用水矛盾和纠纷日益突出,须尽快寻求解决之道。开展初始水量分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依法管水的制度需要,是江西水资源状况的现实需要,更是将来水量水质一体化管理的基础,有利于应对水量、水质、河流生态等问题,有利于各区域、流域统筹用水,保障用水公平,对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江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意义重大。
第二,先点后面,有序推进。水量分配在南方无从借鉴,为此我们于2005年初选择水资源供需矛盾相对突出、流域行政区较少的抚河先行试点。通过技术研究、协商确认等工作,2006年8月抚州市政府和赣抚平原灌区两大用水户达成分水方案,当年底获省政府批准。此举既明晰了抚河流域两大用水户的初始水权,又在政府和公众中进一步树立了水权观念,是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一大创新。试点成功后,我们于2007年初全面开展了赣、信、饶、修四大河流水量分配工作。
第三,攻坚克难,迎难而上。一攻技术关。在试点阶段,我们组织工作组深入开展学习调研,探索出一套比较适宜南方丰水区的模式,研究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得到国内外同行的肯定。二攻地方政府认识关。我们借助这几年连续干旱及几起水污染事件,开展宣传、培训和调查问卷,让地方政府参与进来,树立水权观念。三攻协调关。水量分配涉及地方利益调整,讨价还价难免。为完成协商确认工作,在省政府支持下,我们牵头成立了包括流域各用水行政区域政府领导在内的协调工作小组,采取全流域协调、民主集中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协商。在给予地方政府合理讨价还价空间的同时,也确立了谈判期限,并坚持省政府最终决策者的地位。
第四,持续推进,臻于至善。我省水量分配工作只是开了个头,下一步,一是争取今年底前完成四河水量分配方案报批工作,制定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指标体系;二是制定操作规程,推进灌区配水到户;三是加强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企业用水大户计量及监测设施建设;四是加快水资源信息监测及管理系统建设,今年建立县级界河水质监测体系;五是加快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为水权制度建设打好基础。
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江西水利工作不断进步。
(图为江西省水利厅副厅长朱来友发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