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到之处

2011-04-19

  《水功能区划与水资源保护理论技术及应用》是在《水功能区划技术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的,凝聚了全体编写人员、专家和幕后工作人员的心血,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项目的创新点:

  区划体系和方法科学、客观,具有创新性。研究确定了水功能区划的两级11类分类系统,是区划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它将不同层次的管理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构成层次清晰、目标明确的管理体系,突破了以往有关区划作用单一、各类用水矛盾难以解决的局限性。一方面,全国所有需要进行管理的水域(江河、湖、库)都可以按本项技术研究成果确定的系统和方法统一划分水功能区;另一方面,每个水功能区都可以对水量与水质进行统一管理。这就为在全国全面实施以水功能区为基本单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

  本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区划系统的设计和各种功能区比例的调配中充分考虑了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不同地区间、不同行业间以及近期和远期等关系的处理。我国现有经济实力还不雄厚,不可能将所有的天然水域都按一个标准来规划、管理,只能根据现有情况,考虑水资源的可再生能力和自然环境的可承受能力,“好水好用”,分区按不同目标要求管理,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区划的实用性。区划明确指出了各级各类功能区划区条件、功能区指标、水质管理标准,以及开展区划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使区划工作有步骤、有标准、有方法,就像一本指南,深入浅出地指导我们水资源管理工作者开展水功能区划工作,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本项技术研究属于实用性的基础研究,充分体现了水质、水量并重的管理理念。水功能区划是为适应水资源综合管理的需要而开展的一项工作,国内外都没有系统地进行过,本区划首次明确了水功能区划的基本概念,对水功能区划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提出的各级区划分类指标中对水量、水质都有要求。例如: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等划区条件,既有对水量的要求,也有对水质管理标准的要求,客观、科学,符合国情。

  此研究成果的主体内容已被水利部采用为《水功能区划的技术大纲》并颁布施行,指导了全国水功能区划工作,完成的水功能区划成果也已被水利部颁布试行,应用情况良好,具有显著的社会、环境和管理效益。

 

  链接

 

  水功能区划与水资源保护理论技术及应用


  由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与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河海大学合作完成的《水功能区划与水资源保护理论技术及应用》获得了200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8年12月,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承担了“水功能区划技术研究”任务。按照水利部的要求,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在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总结多年水资源管理的经验,形成了《水功能区划技术研究》报告。

  报告在总结以往水资源管理经验,进一步深化对水资源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认识的基础上,确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作为水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以前瞻性、统筹兼顾、分级与分类相结合、水质与水量并重为原则。水功能区分级的目标,首先要达到对流域水资源利用状况的整体控制,合理解决有关用水矛盾。在整体功能布局确定后,在重点开发利用水域内详细划分多种用途的水域界限,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水资源提供依据。因此,水功能区分级采用一级功能区和二级功能区的两级系统。一级功能区从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并从长远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二级功能区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3月28日

作者: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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