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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司:切实将中央扩大内需决策部署落实到农村水利建设工作当中

2009-04-10

  农村水利司

  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200亿元水利建设资金当中,有80亿元资金投向了农村水利建设,其中50亿元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30亿元用于大型灌区项目建设。这些数字充分说明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也对农村水利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水司紧抓机遇,直面挑战,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工作,力求将中央拉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把这批资金用好,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

  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2008年第四季度安排中央投资50亿元,结合地方自筹配套资金,目标解决1571.2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为了加快解决这一涉及民生的水利问题,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五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总体部署和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做好项目安排的前期准备工作。2008年11月初,水利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了解第四季度能够安排的项目规模,要求安排的项目必须具备3个条件:必须是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建设内容已经落实、近期可以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是2009年3月前能够完成投资的项目,必须是能够把资金用好、工程建好的项目。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项目规模,编制了第四季度项目建议计划。

  二是做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计划任务的复核工作。为了保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项目计划任务能够与国务院确定的规划目标和重点相一致,水利部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前编制和上报项目计划任务的分类型方案,并在上报后两天内提出复核意见。同时,水利部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取措施,尽快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三是建立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由农村水利司、饮水安全中心和水科院的骨干力量组成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建设管理、监督指导、技术咨询等4个小组,并明确分工,督促地方落实项目建设任务。

  四是建立建设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实行周报制度,重要情况细化到县,重点掌握县级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落实、工程开工率、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效益等情况。

  五是加强监督指导工作。成立了监督指导组,并于2009年1月组织专家到建设任务比较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研,重点了解责任制落实、工作机制与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的建立以及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情况。

  切实做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

  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水利投资项目共安排199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涉及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建成后,可新增、恢复灌溉面积4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400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6亿公斤,增加年节水能力30亿立方米。同时,项目的实施,还可有效促进大型灌区范围内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带动机械、建材、交通运输、冶金、化工等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央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政策目标的实现。截至2009年3月底,已累计完成中央投资29.6亿元,占中央投资计划的99%,一些工程已经发挥作用。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大型灌区管理单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上,把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水利部门均成立了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和中央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有些地方还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的领导,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明确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建设任务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标段、每个单位,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影响工程建设的部门、单位、项目法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或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是强化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是基本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按照基建项目的有关规范、规定,强化管理,严格建设程序,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实行“三项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实行公示制度。

  四是加强指导,建立全方位的技术服务体系。在中国农村水利网开设专门的技术服务专栏,组织专家为各有关单位在前期工作、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咨询。同时,对新开工项目和过去存在问题较多的灌区,由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经验较多、管理水平较高的灌区管理单位,对其实行全过程对口帮扶。

  五是倒排工期,切实加快建设进度。按照2009年3月底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工作要求,各地根据天气情况和工程项目建设的客观需求,对工程建设进行统筹安排,倒排工期,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合理施工、科学施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建立项目建设周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及时督促进度,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个安全”。在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注重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检查的重点包括中央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工程招标投标过程、工程建设质量、资金管理与使用等。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0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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