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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司:关于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水利投资建设情况的报告

2009-04-10

  规划计划司

  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作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在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中,安排水利建设投资200亿元(含南水北调20亿元),进一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此,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把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举全行业之力,周密安排,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了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水利投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200亿元中央水利投资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部联合下达的共180亿元,加上地方应配套资金,总额为347.6亿元,共安排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93个水利建设项目,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大水利工程等4类工程。截至2009年3月31日,已累计完成投资303.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完成176.1亿元,投资完成率97.8%;地方投资完成127.2亿元,投资完成率75.9%;累计完成土石方37373万立方米、混凝土892.2万立方米、钢结构19.09万吨。

  从项目类型来看,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完成率分别为99.1%、98.1%、99.4%和96.1%。从地区来看,全国共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完成率超过了96%,其中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完成了新增中央水利投资。从项目来看,1693个项目中共有1540个完成了中央投资,占91%,其中1034个项目完成了全部投资。

  通过新增水利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改善了民生水利条件。通过建设,解决了138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安排了324座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和199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进一步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完成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2010年年底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13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目标奠定了基础。二是提高了水利保障能力。建成农村供水工程50305个,建设了一批水源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6.46亿立方米,提高了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新建及加固防洪堤防557.05公里,开展了12处重点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提高了防洪保障能力;新建灌区渠道长度1807公里,完成渠道防渗长度2075公里,新增排涝泵站装机3.14万千瓦,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11万亩,提高了灌溉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支撑。三是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新增水利投资共带动地方投资143.9亿元;消耗了约260万吨水泥、40万吨钢材,有力地带动了建材、冶金、机械、石化、运输等众多相关产业的发展;累计投入劳力6846万人工日,促进了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确保按期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水利投资建设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政策措施后,水利部紧急动员,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多措并举,全力以赴,确保按期完成新增水利投资建设任务。一是加强领导。水利部成立了以陈雷部长为组长的水利部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和水利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市、县水利(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专门工作班子。二是周密部署。水利部先后组织召开了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和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动员视频会议,迅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全面部署新增水利投资各项工作。按照保续建、保收尾、保重点的原则,充分考虑南北气候差异、建设条件不同和实际支付能力,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迅速落实具体项目,并及时下达了投资计划。各地水利部门按照“以日保周,以周保月”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三是落实责任。按照中央和地方职责,针对各类水利建设项目的特点,明确了水利部、地方政府、项目责任单位以及项目法人在投资计划、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各地从省、市、县到项目单位,层层建立了分工协作、责任明晰的工作责任制,签订了责任状,许多地区采取“厅领导分片包干、处室现场督导、技术人员及时跟进”等措施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加强指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利部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通知》《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完成2008年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紧急通知》等文件,针对不同地区和项目类型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各地根据我部要求,因地制宜,采取加快前期、明确奖惩、倒排工期、并行作业、加班加点等方式,抢抓进度,并多方筹措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工程建设投资需求。五是全程跟踪。水利部建立了新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落实情况周报制度,按项目每周通报前期工作、投资完成、配套资金落实、工程建设进展等信息,实行精细化管理,全程跟踪,实时动态掌握每个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不能按期完工的项目,及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了投资计划。周报还同时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并在水利部网站公布,以便各地互相促进和公众监督。六是强化监督。水利部先后3次共派出37个检查组(稽查组),对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0多个市(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新增水利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和专项稽查,并两次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地区发出督办函,要求限期整改。2009年年初,陈雷部长亲自主持召开了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水利投资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座谈会,对加快完成新增水利投资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3月中旬,水利部又召集建设进度慢、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的9个省(自治区)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再督促、再落实。各地区采取不定期巡查、派出工作组常驻重点项目、利用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公示、质量巡检等方式对新增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新增水利投资建设总体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这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央扩大内需决策的拥护,得益于近年来扎实的水利前期工作基础和充足的项目储备以及各级水利部门认真组织动员和全体水利职工求实、奉献精神。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0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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