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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滇、黔、桂、粤、湘、赣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km2(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km2),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2004年,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17736亿元(当年价,下同),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0%。流域东部及下游地区经济发达,珠江三角洲是流域内最发达的地区,在全国七大江河中下游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中,单位土地面积的人口和农业产值均居首位,单位土地面积的工业产值仅次于太湖流域而居第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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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与国务院批准的《关于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有何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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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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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和《关于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均是国务院批准的流域防治水灾的方略性文件,二者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关于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流域近期防洪建设指导性文件,《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不仅包括流域近期防洪建设意见,还对流域防洪总体布局,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管理、防洪建设总体安排等作了更为深入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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