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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滇、黔、桂、粤、湘、赣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km2(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km2),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2004年,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17736亿元(当年价,下同),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0%。流域东部及下游地区经济发达,珠江三角洲是流域内最发达的地区,在全国七大江河中下游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中,单位土地面积的人口和农业产值均居首位,单位土地面积的工业产值仅次于太湖流域而居第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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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利委员会在珠江流域防洪中的地位与作用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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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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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利委员会是珠江流域水行政主管机构,按照国家《防洪法》的规定,在珠江流域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管理职责,负责组织重要江河防洪规划的编制,并依法实施流域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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