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滇、黔、桂、粤、湘、赣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km2(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km2),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2004年,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17736亿元(当年价,下同),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0%。流域东部及下游地区经济发达,珠江三角洲是流域内最发达的地区,在全国七大江河中下游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中,单位土地面积的人口和农业产值均居首位,单位土地面积的工业产值仅次于太湖流域而居第二位。


流域管理机构如何在流域防洪中发挥作用?


2007-05-15

    一是要强化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能,切实履行规划、管理、监督、协调、指导等方面职责,逐步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流域洪水管理机制及防洪减灾政策法规体系。

 

    二是要加强对流域控制性或跨省、自治区的防洪骨干枢纽及河口重点整治工程建设的管理。针对干流堤防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流域骨干防洪水库陆续建成的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加强堤防建设和防洪骨干水库调度管理的办法。

 

    三是要充分发挥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作用,规范水事行为,加大洪水管理力度,依靠科学的调度管理,逐步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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