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滇、黔、桂、粤、湘、赣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km2(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km2),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2004年,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17736亿元(当年价,下同),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0%。流域东部及下游地区经济发达,珠江三角洲是流域内最发达的地区,在全国七大江河中下游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中,单位土地面积的人口和农业产值均居首位,单位土地面积的工业产值仅次于太湖流域而居第二位。 |
|
|
|
|
|
规划如何统筹防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关系? |
|
2007-05-15
|
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是本次规划基本原则之一。在重视防洪减灾工程措施的同时,加强非工程措施,通过建立防洪减灾保障体系,提高抗御洪水灾害的能力,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既改造自然,又顺应自然,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的,这也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重要体现。
|
|
作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