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滇、黔、桂、粤、湘、赣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km2(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km2),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2004年,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17736亿元(当年价,下同),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0%。流域东部及下游地区经济发达,珠江三角洲是流域内最发达的地区,在全国七大江河中下游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中,单位土地面积的人口和农业产值均居首位,单位土地面积的工业产值仅次于太湖流域而居第二位。


为什么国务院批复文件中强调要加强防洪管理,提高洪水风险管理水平?规划中有那些措施?


2007-05-15

    上世纪,经济社会百废待兴,国家的重点是开发建设,对防洪管理重视不够,出现了一些开发建设项目影响了防洪安全等不利局面,人为地放大了洪水的量级和影响范围,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国务院批复文件中强调要加强防洪管理,提高洪水风险管理水平。

 

    规划提出了以下措施:堤防要严格按标准建设,不得超过《规划》确定的标准,河道上特别是河口处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任何工程建设均不得超过规划治导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防洪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珠江流域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规划、管理、监督、协调、指导的职责,加强流域防汛抗旱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快流域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全面落实防洪法的配套法规和防洪管理措施,抓紧研究制订防洪骨干水库的调度运用方案,各类工程在汛期必须服从流域防洪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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