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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滇、黔、桂、粤、湘、赣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km2(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km2),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2004年,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17736亿元(当年价,下同),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0%。流域东部及下游地区经济发达,珠江三角洲是流域内最发达的地区,在全国七大江河中下游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中,单位土地面积的人口和农业产值均居首位,单位土地面积的工业产值仅次于太湖流域而居第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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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气候现象的频繁出现对珠江的防洪形势构成什么影响?规划如何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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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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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以来,珠江流域西、北江发生了3次5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2003、2004、2005年三年枯水期又连续发生10~15年一遇的干旱,极端气候频繁出现已经影响到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据规划分析,极端气候的主要表现是使流域降水在年际和年内之间分布不均的现象更加严重,大洪水频繁发生。规划实施后,对于防洪标准内洪水,基本不会发生灾害,对于超过防洪标准的洪水,主要发挥防洪非工程措施的作用,通过预警预报、防洪调度、临时蓄滞洪区、实施洪水预案和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开展防洪抢险等手段尽量减小洪水灾害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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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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