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滇、黔、桂、粤、湘、赣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km2(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km2),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2004年,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17736亿元(当年价,下同),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0%。流域东部及下游地区经济发达,珠江三角洲是流域内最发达的地区,在全国七大江河中下游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中,单位土地面积的人口和农业产值均居首位,单位土地面积的工业产值仅次于太湖流域而居第二位。


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流域上、中、下游的防洪安全?


2007-05-15

    在规划中坚持了以人为本,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原则,坚持了防洪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规划过程中注重人与洪水和谐相处,制订了合理的洪水出路安排。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贯彻了珠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提出的“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防洪方针,上游地区洪水较小,以堤防、水库建设为主,并加强水土保持和山洪灾害;中游地区是主要的暴雨区,以修建防洪水库和堤防建设为主;下游地区以堤防建设、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和河道、河口疏浚整治为主。在重视以上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发挥洪水预警预报、洪水调度等防洪非工程措施的作用,实现流域上、中、下游的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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