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滇、黔、桂、粤、湘、赣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km2(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km2),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2004年,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17736亿元(当年价,下同),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0%。流域东部及下游地区经济发达,珠江三角洲是流域内最发达的地区,在全国七大江河中下游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中,单位土地面积的人口和农业产值均居首位,单位土地面积的工业产值仅次于太湖流域而居第二位。


与其他大江大河相比,珠江流域防洪有哪些特点?


2007-05-15

    与我国其他大江大河相比,珠江防洪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珠江洪水峰高、量大、历时长,洪水量级在全国大江大河中仅次于长江,汛期历时和单位面积的造峰流量更居各大江河流域之首;其次,珠江流域的山地面积占流域面积的90%以上,加之干支流沿岸缺乏洼地、湖泊调蓄,河道窄深,因此,洪水来势凶猛,涨幅大极大(部分主要防洪控制断面超过15m);第三,珠江流域的防洪重点位于下游三角洲,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中下游地区。珠江洪水具有峰高、量大、历时长的特点,洪水量级在全国大江大河中仅次于长江。新中国成立以前,一直只能修筑堤防防御洪水,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不断探索,提出了“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防洪方针,在中上游地区修筑防洪水库,将适量洪水蓄在峡谷地带,其余大部分洪水泄入南海。在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还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拟定了不同的防洪标准,在发生洪水时,一些防洪标准较低的堤围率先溃决,可以减轻重要保护对象的防洪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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