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跨越滇、黔、桂、粤、湘、赣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总面积45.37万km2(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km2),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2004年,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17736亿元(当年价,下同),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0%。流域东部及下游地区经济发达,珠江三角洲是流域内最发达的地区,在全国七大江河中下游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中,单位土地面积的人口和农业产值均居首位,单位土地面积的工业产值仅次于太湖流域而居第二位。


珠江流域防洪规划批复 2025年广州可防200年一遇洪水


2007-05-15

    5月10日记者获悉,《珠江流域防洪规划》近日通过国务院正式批复,该规划是我国七大流域中第一个通过国务院批复的流域防洪规划,是防御珠江流域洪涝灾害和风暴潮灾害的总体部署。 若《规划》得以实施,到2025年,广州市将具备防御西江、北江1915年型洪水(200年一遇)的能力。

 

    新的《规划》依照“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方针,进一步完善了《珠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确定的珠江流域防洪总体布局,即建设西、北江中下游、东江中下游、郁江中下游和柳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正式确定潖江蓄滞洪区为北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辅以非工程措施,构建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高珠江流域防御洪水灾害的综合能力。

 

    若《规划》得以实施,将形成完善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到2025年,广州市具备防御西江、北江1915年型洪水(200年一遇)的能力,南宁、深圳、柳州、梧州、桂林等重要城市和珠江三角洲重点保护区的防洪(潮)标准达到100-200年一遇,其他重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潮)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一般防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届时,流域防洪风险将显著降低,保护区的防洪标准将得到显著提高。遇常规洪水,可基本保证不成灾;遇大洪水或特大洪水,可确保城市及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避免可能发生的毁灭性灾害。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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