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水司: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全力做好2007年农村水利工作

200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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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全力做好2007年农村水利工作


——在2007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上的发言


农村水利司 李代鑫



    2006年,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农村水利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十一五”农村水利各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全国节水灌溉规划》、《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十一五”规划》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组织的评审。二是农村水利建设中央投资增幅较大。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中央投资60亿元,比上年增加40亿元。三是农村水利改革继续深化。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湖北、四川等省还专门出台了农村公益设施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试点工作;有14个省级财政投入与上年相比增幅较大或增加明显;有两万多个农民用水户协会相继成立,由协会管理的田间工程控制面积在大型灌区已达36%。


    2007年,我们将按照部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针对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任务重、难度大,且普遍存在管理人员偏少、管理经费短缺、技术储备不足的问题,要在全面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同时,重点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县级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要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在调整省级规划的同时,尽快编制县级实施规划,将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到乡、村。县级规划要切实做好水源的勘测论证工作,使选择的水源稳定可靠;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发展模式和布局。规划编制完成后,要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请县政府或县人大批准,作为今后安排项目和开展工程建设的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设计院要加强技术指导。


    二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全面推行“六制”。规划建卡、社会公示、资金报账、集中采购、巡回监理、落实管理责任等六项制度,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在今后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继续推广和完善。特别是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按照水利部《关于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社会公示的通知》要求,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对国家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单项工程,都要在村内设“明白墙”,接受农民监督。


    三是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切实维护好用水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工程建设前,要广泛听取用水户对工程建设方案、管理体制和水价机制的意见;工程建设时,要由受益农户选举代表参与监督;工程建成后,无论采取哪种管理方式,都要吸收用水户代表参加管理,以充分调动受益农户的积极性,促进工程建成后能够长期发挥作用。


    四是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按照规划先行、试点起步、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准备在全国建设100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通过示范县建设,探索总结农村饮水安全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整体推进的经验;探索总结不同类型区饮水安全发展模式及适宜的水处理技术;探索建立科学的饮水安全管理体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机制;探索完善有效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对同类地区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全国大规模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指导。
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要组织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和大专院校,针对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集中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开发实用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对口支持,跟踪服务。要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全面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在已经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规范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保障工程建设有章可循。


    最近,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准备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对饮水安全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合作,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二、深化灌区“两改一提高”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部署,为充分发挥灌区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作用,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争取国家加大对大型灌区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快节水改造步伐。要积极配合规划计划司,争取国家发改委尽快批复《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十一五”规划》,力争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投资规模能在2006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要在加大骨干工程改造力度的同时,重视田间工程的配套和改造,争取节水灌溉示范、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投向骨干工程改造已基本完成的田间工程。为合理安排骨干工程改造项目,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更大的效益,我们将尽快出台《大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基本完成评价标准》,争取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20个左右大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任务。


    二是在全面推进灌区水管体制改革的同时,开展田间工程和用水管理的综合改革。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灌区水管体制改革。积极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明晰田间工程产权,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力争到2007年底,大型灌区由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的灌溉面积达到40%左右。通过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积极探索灌区农业水权转换试点,为实现水资源节约使用和优化配置、增加灌区节水改造投资来源积累经验。积极开展以用水户协会建设、田间渠系改造、终端水价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田间工程和用水管理综合改革,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改造与改革的整体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灌区行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保障改造与改革取得实效。要修订出台《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灌排设施补偿办法》、《灌区管理办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依据。同时,要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同下一年的项目安排挂钩。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项目地区或单位,建议加大支持力度;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地区或单位,建议少支持或不支持。继续做好《全国农业灌溉用水状况分析》专题研究,部署各地开展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实时监测和分析,为科学评价用水效率、评估节水灌溉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而科学指导灌区和节水项目建设布局、改进项目管理、加强灌溉行业管理提供依据。


    三、坚持不懈地推进面上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挥水利工程的整体效益


    当前,面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问题是,原有的投入政策、组织方式等被打破,新的机制和办法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难度很大。因此,要按照国务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从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健全建设管理机制、健全规划编制机制五个方面,加快建立与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一是促请尚未出台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实施意见的省(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使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有章可循;二是抓紧编制《县级农村水利规划指南》,为各地编制和实施县级农村水利规划提供指导;三是继续探索“一事一议”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全国的指导意见;四是争取扩大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项目中央和省级投资规模,引导和带动受益农户增加投入;五是加快推进以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用水户协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建立和完善工程运行的长效机制提供保障;六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包括月报、简报和阶段报告,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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