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赵伟发言


2007-11-13

 

    11月13日上午,水利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班进行交流发言。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赵伟在学习班上发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努力开创依法治水新局面

政策法规司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旗帜、继往开来、求真务实,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政策法规司党支部按照部党组和直属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以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开创依法治水新局面,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

 

    我司党支部在十七大召开期间认真组织全体公务员收听收看会议直播,在十七大闭幕后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党章等重要文件,按照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同志2007年10月24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谱写水利发展与改革新篇章”和2007年10月30日在中国水利学会2007学术年会上的讲话要求,结合水利与水政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和部党组的各项学习贯彻要求。党的十七大对水利工作和法制建设作出了一些新论述,提出了一些新目标和新要求,这说明党中央对水利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高度重视,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水利和水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按照中央和部党组的要求和部署,把学习和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加强支部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而努力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

 

    二、进一步明确了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将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和部党组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践行并完善可持续发展水利的中心工作,要更加重视实现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政策法规保障制度建设;要更加重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水法规体系,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更加重视水行政执法,着力解决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维护水法规的权威和加强水法规的实施;要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水事矛盾和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为公众提供高水平的社会管理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三、切实将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到水利政策法规各项工作中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核心在于领会,关键在于行动。当前,我司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十七大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以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等保障水利发展和改革急需的法规建设为重点,推进《水法》、《防洪法》配套法规建设,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一是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抓紧对《抗旱条例》的审查工作,争取年内按计划颁布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立法协调,推进《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审查和《节水条例》的起草工作。三是加快《水土保持法》修改以及《农田水利法》、《南水北调用水管理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太湖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等立法项目的起草或者研究论证工作。四是加大部规章制定的工作力度,完成《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配套制度等部规章的起草工作。

 

    2、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的要求,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继续推动水利综合执法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水行政执法,理顺水行政执法体制,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继续推动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做好部14个县级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水利部及七个流域机构的执法依据,制定《行政处罚工作规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贯彻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打击非法采砂、河道清障为执法重点,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执法行动,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保障各项水管理制度的实施。四是继续推进水利部专职执法机构的组建。

 

    3、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和陈雷部长在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预防调处省际水事纠纷和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为重点,努力防范和化解水事矛盾,依法解决行政争议,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

 

    一是要加强对已发生的水事纠纷的协调力度,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要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求,研究建立省际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制,组织编制省际边界水事纠纷河流或地区水利规划;三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完善配套制度,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的要求,以水行政许可规定清理、水利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水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为重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水行政许可行为,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继续推进水利行政许可规定清理的立法工作。按照部《关于印发近期水利行政许可规定清理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指导督促有关司局尽快完成8件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以及我部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并配合国务院审改办做好审核处理工作。三是进一步推动建立水行政许可评价制度工作。四是加强水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

 

    5、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的要求,以水权制度建设和水行政管理体制研究为重点,深入开展水利政策研究和政策制定工作。

 

    一是抓住国家水权制度建设中急需研究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相关制度建设和政策研究。推进《取水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开展建立和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有关问题的研究。做好《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工作,为初始水权分配提供依据和方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或水库中水的使用和管理现状研究,提出完善水资源管理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设,深入分析研究现有流域机构和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事权划分规定的合理性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事权划分和建立协商机制的政策建议。

 

    6、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以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为重点,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水利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法治环境。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普法重点内容的宣传,突出抓好防洪、取水许可、节水型社会建设、移民、信访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健全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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