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3日上午,水利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班进行交流发言。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局长田中兴在学习班上发言。
发展农村水电 为改善民生做贡献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是党着眼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农村水电和水能资源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山区水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做好工作。
一、科学把握农村水电发展思路,为改善民生做贡献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做好农村水电和水能资源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有限、有序、有偿的开发原则,使水能资源开发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走科学、有序、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为促进农村水电又好又快发展,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从过去强调水头的充分利用,一个梯级接着一个梯级开发,转变为有限、有序开发,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二是要从过去主要强调装机容量和发电量,转变为注重水资源综合效益的发挥;三是要从过去着重强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转变为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农民利益,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在农村水电的实际工作中,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政策研究,开辟山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农村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国家政策引导和扶持下,通过治水办电,建设农村电气化县,开展小水电代燃料,全国已建成农村水电站4万5千多座,装机容量4300多万千瓦,使3亿多无电人口用上了电。为解决农村能源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带动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是,农村水电还存在与农民利益脱节的问题。农村水能资源是山区特有的资源,是除土地、山林之外,广大山区农民赖以生存发展的最宝贵资源,是当地农民增收的重要依托,在山区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突出优势。但目前农民缺乏参与开发农村水能资源的公平机会和国家的政策扶持,不能从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中得到实惠,分享成果。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努力探索开辟农村水能资源丰富地区贫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新途径,改善贫困山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由于水能资源和水电建设管理职责不清,监管缺位,一些地方违反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出现了“四无”水电站,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有的还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事故。
安全是涉及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我们将积极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强以安全监管为核心的农村水电行业管理工作。清理整顿“四无”水电站,以查处重大安全事故为突破口,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以小水电工程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能资源管理工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水能资源是水资源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有限的自然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全国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23%,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为33%,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水能资源管理缺位,将水能资源管理等同于水电工程建设,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化配置制度、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转让和交易制度还没有普遍建立,“跑马圈河”、无序开发,既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也影响社会稳定。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今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和陈雷部长的要求,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水能资源管理工作,坚持有限、有序、有偿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逐步建立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理顺水能资源管理体制,促进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谋求农村水电又好又快发展。
水能资源管理是一个新的课题,农村水电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以改革创新求发展,将是水能资源管理和农村水电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1、以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作突破口,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加强农村水能资源规划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实现水能资源有序、有偿开发。
2、建立有利于农民受益的农村水电体制和机制。努力探索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作为国家股,明确一定比例参股农村水电建设项目,或将资源使用权出让收入转化成电站股权,由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其收益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开辟一条农村水能资源丰富地区贫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新途径。
3、高度重视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社会参与的监管体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制。
4、建立农村水电投入的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公共财政投入,使得关系民生的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资金稳定增长。引导地方增加投入,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农村水电建设。争取国家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对农村水电的支持。
5、建立健全农村水电政策法规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精神,做好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各项基础工作;抓紧起草《农村水电条例》和《水能资源管理条例》,推进农村水电立法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基础。
我们要在部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团结进取,扎实工作,锐意创新,努力开创农村水电工作新局面。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