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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制定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如全国统一的《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建议。
近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的加快,对河砂的需求量猛增。在利益的驱使下,非法采砂活动猖獗,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现象十分严重,河道采砂问题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而河砂作为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被大肆开采导致的恶果显而易见:无序采砂导致河床下切、航道变窄以及河堤崩塌,影响了防洪、航道安全;过量采砂导致河床低陷,加剧咸潮倒灌,给河道生态和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还时常引发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说起非法采砂的危害,孙晓山代表痛心疾首。
孙晓山进一步分析了非法采砂长期得不到根治的原因,指出除了高额利润的驱使之外,还在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由于《矿产资源法》规定建筑用石英砂属于矿产资源,因此,对于河道采砂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水利、地矿、交通等部门都有河道采砂相关内容的管辖权。多部门管理,职责不明,责、权、利不统一,不能形成合力,从而给了非法采砂以可乘之机。”
“好在各级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了非法采砂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健全河道采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谈到这里,孙晓山欣慰之情溢于言表。
他介绍,2001年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明确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和管理。经过几年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7月,江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全省河道采砂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家管理,实行一证一费。《办法》实施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混乱的局面有了明显的好转。
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孙晓山认为,从全国范围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河道采砂管理混乱的局面,必须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制定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此,他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全国统一的《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河道采砂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家管理,为河道采砂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河道采砂的统一、有序管理,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07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