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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激励机制让农民节水从被动变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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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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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有奖励,超额用水要处罚,这是记者在河北省农村采访时印象最深的事。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河北省结合水权分配和实际用水量,对农业用水实行节奖超罚制度,使得节水与用水户的利益直接挂上了钩。经济杠杆和激励机制的运用从根本上调动了用水户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农民由以往被动的“要我节水”变为主动的“我要节水”。 在河北省元氏县北褚村,33岁的高树森告诉记者,他们一家种着3亩地。今年,因为他家浇地用的水比分配的定额少,村里的用水者协会给了他3.8元的奖励。虽然钱不多,但高树森觉得很光荣,而且,因为节水,他家今年还可以节省大约一半的水费。他说,“村里那些超额用水的人被罚款后,都忙着平整土地,大畦改成了小畦。”事实上,高树森并不是村里今年节水最多的。春灌过后,北褚村在对灌溉用水进行节奖超罚结算后,村里有150户农民受到了奖励,共奖励256.64元。村民许贞杰,分配水量1454立方米,实际只用了885立方米,他因而获得了11.38元的奖励,被大家誉为“节水状元”。北褚村用水者协会会长杨建国说,虽然奖励的数额不大,但却极大地鼓舞了群众的节水热情。该村兑奖后,节水型社会建设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村民们纷纷表示要争取多节水,多受奖,不受罚。 河北是严重缺水省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依靠地下水维持。近年来,为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河北每年不得不超采地下水近50亿立方米,由此造成了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2004年,河北省选择邯郸市成安县为浅层地下水试点,衡水市桃城区为深层地下水试点,石家庄市元氏县为井渠结合试点,开展了地下水类型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由于现行节水主要依靠工程建设和行政推动,缺乏自主节水的激励机制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手段,节水与用水户的利益没有直接挂钩,结果导致政府有投入就有节水,没投入就没有节水,用水户自主自愿参与节水的积极性并不高。为此,河北省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提出要突出节水机制创新,从过度依赖工程节水转变为制度激励与工程建设相结合,从单纯依靠行政推动转变为市场机制与行政管理相结合。通过安装计量设施,计量到户;明晰水权指标,实行定额管理;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实行节奖超罚;建立水权水市场制度“四步走”的做法,使用水户能够从节水中受益,从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河北省水利厅厅长韩乃义说:“农业是河北用水的大头,占总供水量的70%,因此,农业节水对河北来说意义重大。我们认为,农业节水的核心是如何把节水和农民的利益挂起钩来,建立有效的自主节水激励机制。实行节奖超罚制度,虽然奖励的幅度并不大,但老百姓很在意,效果很好。” 衡水市桃城区是河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另一个试点,这里从2004年10月起就实施了用水奖惩浮动定额管理,即把同一种作物每轮次所有用水户灌水量的平均值,作为本次奖罚的基准定额,用水量超过基准10立方米以内的,超出部分按0.03元每立方米处罚;超定额用水量10~20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按0.07元每立方米处罚;超定额用水量20立方米以上的,超出部分则按0.1元每立方米处罚。奖励幅度与之相同,且每轮次灌水后按计量用水张榜公布,奖罚当场兑现。 激励机制使广大用水户争先恐后、千方百计地抓节水。谁家用了多少水、省了多少钱,成了人们拉家常的主题;种什么作物、怎样省水,成了农民种地首先考虑的问题;用了多少水、还有多少水、用水的地方怎样精打细算,成为农户的自觉行动。节奖超罚机制还促使用水量大的农户自觉查找原因,及时采取节水措施。在桃城区种高村,小麦造墒时,村里的节灌设施使用率约70%,浇返青水时则达到了100%。全村小麦造墒亩均用水量由过去的83立方米降至72.4立方米,每亩次节水10.6立方米。
■编辑点评
自律意识的觉醒
节奖超罚,一年每户差不了几十块钱,听似简单,但这一转变带来的变化却意义深远。这其中至少包含三层意义:水是有限的、水是商品的观念扭转了种地白浇水的传统思维模式;张家得奖李家受罚的饭后谈资形成了人人节水的氛围;着眼科学节水的做法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业一直是我国的用水大户,“十一五”规划提出了要基本实现全国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的目标。在人口增长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前提下,如何实现零增长的目标?河北的探索给出了其中答案: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用水管理制度,融入水权水市场的理论内涵,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 如今,自律节水的意识正在燕赵大地扎根萌芽,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步伐日趋稳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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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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