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从泸州市财政局获悉,针对该市旱情严重、群众饮水困难的问题,省财政厅紧急下拨80万元中央特大抗旱经费。日前,市财政局已将此项抗旱经费安排到各区县。
泸州市财政局要求,各区县务必按照国家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下发的《中央特大抗旱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此资金专项用于抗旱应急修建水源设施,并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来源:新华网泸州分频道 200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