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部门说,到2004年底,全疆灌区推广“供水到户”的面积达2858万亩,受益人口超过700万人,年均减轻农民负担1.2亿元。
新疆“供水到户”措施自2001年起实施。各地通过推广定额供水和供水证、供水卡制度,切实做到了供水到户以及水量、水价和收费金额公布到户。
“供水到户”杜绝了水费乱搭车现象,使农民们清楚了自己的用水量及应交的水费,提高了水费使用的透明度。
来源:新疆经济报 200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