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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安排 内蒙古黄河防凌重点明确


    本站10月20日讯 (记者 李建国)针对今冬封河及明春黄河开河防凌工作存在的诸多不利因素,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会议,传达落实黄河防总9月28日召开的黄河防凌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黄河防凌工作。同时,就黄河防凌安全进行了探讨。

 

    今年,内蒙古黄河防凌形势十分严重,主要是河道淤积严重,排洪能力降低。内蒙古黄河河道自1986年以来,已由天然条件下的基本冲淤平衡转变为淤积并逐年加重。1991年前,内蒙古河道年均淤积0.63亿吨,而到2000年仅仅的10年时间,平均淤积量达到了0.702亿吨,其中,主河槽淤积量占总淤积量的52%。由于缺乏造床流量,中小流量机率增多,河床逐年淤积抬高,滩槽高差缩小。河道淤积造成中小水位明显抬高,同流量水位抬升,排洪能力下降。河槽淤积致使过流能力锐减,平滩流量已由原来的3500-4000立方米每秒降至不足2000立方米每秒,河道淤积加重了黄河内蒙古段防洪、防凌工作的负担。内蒙古段上游水库蓄水多,增加了防凌与发展的矛盾。根据当前黄河上游降雨和来水情况预测,今年凌汛期,总的来水量比去年多6.59亿立方米,这又是加重内蒙古段黄河防凌难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在黄河封河前,堤防吃水段落将会增长,吃水深度将增加,渗水段落也将会增长。另外,抢险难度加大也是防凌中的一个新问题。凌汛出险时,冰水漫滩偎堤后,河面被冰水所覆盖,抢险方法和措施都难以实施,且河道一旦形成冰坝,险情难以预料。

 

    对此,会议要求,要立足于防御黄河历史上发生的最严重凌情,确保防凌安全,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防凌责任人都要逐级备案管理,要对责任人进行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堤防、险工险段以及控导工程都要一一落实到责任人和巡堤查险人员。要健全防凌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于责任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尽管未造成大的事故,也要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给于应有的纪律或行政处分并依法严肃处理。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强调,一是要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建筑物的防护。黄河河道中修建的桥梁、枢纽、取水水源等工程都是防凌的重点;黄河大堤及保护范围内的城镇、村庄是重要的防守地区,要确保万无一失。堤防上的穿堤建筑物是防凌的最大隐患,必须高度重视,百倍警惕,加强防守,所有穿堤涵洞要在封河前全部高标准、高质量的堵复,对历史上多次出现冰坝的河段要布置专人看护、专门力量重点防守。对堤防吃水渗漏等薄弱环节,地方政府应及时组织群众加强防护,确保堤防安全。二是要针对内蒙古黄河段现有堤防高度不足,断面小,抗冲性极差,部分段落地方残缺,堤防两侧地形低洼,顺堤行洪,渗漏严重,工程没有达到设计标准的实际,抓好防洪工程建设,切实使堤防发挥安全屏障的作用。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做好物资储备,建立一支拉得出、能抢险、善战斗的抢险队伍。要多层次、多渠道储备充分的抢险物料,确保防凌抢险需要。四是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安排,统筹考虑,健全和完善防凌预案。预案要把群众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等都包括进去,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河道保护,清除行凌障碍。黄河滩区居住的群众,凌汛前要全部搬出,做好滩区群众临时搬迁安置准备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针对严重的防凌形势,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要积极探索黄河防凌安全这一命题,黄河防凌工作要有创新,必须统筹兼顾,考虑洪水资源利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利用洪水,从而减轻自然灾害损失,既解决了洪水出路问题,又可利用洪水增加湿地面积,补充灌溉用水的不足,获得防洪、生态、经济三重效益。各地要抓住封河前来大水的条件,尽量多发挥现有灌溉及蓄水工程的作用,多蓄水、多浇地,降低凌峰流量,减小动力因素,使得滩冰就地融化,减轻两岸防凌压力,为文开河创造有利条件。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5年10月20日